Re: [新聞] 沒王法了嗎? 暴怒男擋車、砸車全都來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5-05-06 16:11:53
這種的不知道是怎樣,是不是遇到殺父弒母的仇人
翻了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種類型的好像還不能吊銷駕照
現在這種路霸多不勝數,心理變態至不適合開車
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嫌,要求立委立法通過這種人直接吊銷兩年起跳
除了毀損以外還能告個恐嚇罪,鴿子也能用公共危險罪辦吧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其構成要件:
.須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
「加害」,指以不法之手段施以危害。
「加害之客體」則為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採列舉制)。
「恐嚇」,將上述不法害惡之意旨,通知他人,使人產生恐怖之心理狀態。「他
人」,恐嚇特定之一人或數人。
「他人」,指恐嚇特定之一人或數人,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作者: bilibala   2015-05-06 16:19:00
簽名檔那隻龜縮刪帳號了,現在帳號換人註冊
作者: BigBananaBoy (大香蕉底迪)   2015-05-06 16:24:00
幹簽名檔那隻欠一堆東西唉 好像還有內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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