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0858B ()》之銘言:
: 假設有一個年輕男生
: 可能是搶劫,也可能是對方打錯人
: 總之,假設這位男生在被打之前沒犯法的情況下
: 走在路上被人家莫名其妙痛扁,起碼是被打到流血的程度
: 那麼這個挨揍的人,該怎麼做,將來才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例如被判防衛過當等)
: (假設雙方都是台灣人,案發地點也在台灣,也不考慮什麼有的沒的黨證因素)
: 今天我跟我同學在爭論這件事
: 他跟我說只有乖乖挨打不還手,而且不能讓打人的人受到任何傷,才是唯一解
: 雖然不爽,但我發現我似乎無法反駁...
如果還手
對方可以賴說是互毆
就要看誰的傷嚴重求償比較多
有次開車中窗戶沒關
遇到瘋子來抓住我的頭髮狂揍我
最後告那人渣傷害
只拿到三萬塊
雖然只是皮外傷
但也是蠻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