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樣去毀滅一個民族的文化 有2種方法。
第一種是激烈的。
就是對他們的崇敬的東西進行令人發指的褻瀆。 把他們尊重的神放倒在地上任人踩踏
把他們信奉的經文扔進廁所。對他們崇敬的事物進行殘忍的嘲弄
總之,就是使用各種極端的手段,搗碎他們的精神世界。
同時扶持一些愿意投降的人,然後讓這些人過上令人羨慕的生活。
把他們的精英分子 使用一切可行的方法,進行逮捕,屠殺。以及進行恐嚇
迫使這些精英變成犬儒。反而為暴行進行辯護。
邊緣化他們的語言文字。
第二種是緩慢的。
這就是讓他們主動的融入主流社會,逐漸放棄自己的語言文字和生活習慣
給他們灌輸“普世價值觀 ” 以及“人權、平等、博愛”
把他們中間 通識非母語的人 發展成更高階層, 讓這些人過富裕的生活
從而成為其他本民族的令人稱羨的榜樣
利用媒體 多多的發掘他們民族的一些民族英雄的背后故事
從而“善意、理性”的否定他們的民族英雄。
實際上中共以前對新疆和西藏是第二種 逐漸的 他們發現這個方法不行
所以只能改用第一種。 因為這兩個民族的宗教信仰太強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