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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姐上菜-就是實在!】
柱柱姐主張立法院應有閣揆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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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柱姐在立法院已經20多年了,應該可以夠資格地說,對行政與立法的運作不是門
外漢。柱柱姐也必須坦率地說,我們前幾次的修憲,有的太過權謀,有的過於民粹。閣
揆不需要立法院同意,柱柱姐就覺得這是一個很不好的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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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這樣的雙首長制國家,行使閣揆同意權具備兩項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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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相互尊重才能使行政運作順暢。固然我們的總統是由直選選出,他能夠代表民意
,但是他不應該成為「有權無責」的「超人」。立法委員也是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
與立法委員應相互尊重,行政權與立法權應相互尊重。因此,閣揆同意權有實際上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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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可以促進立法院良性發展。國家需要人才,立法院與所有其它機關,包括大學、
企業界,都是重要的人才甄選管道。目前我國的立法院確實有良莠不齊的現象,但是如
果行政單位能夠尊重立法院、讓政務能夠有效推動,自然而然地會廣邀優秀的立法委員
入閣。行政與立法能夠在人員上互動,也可以促進立法院良性發展,這對於國家絕對是
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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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柱柱姐必須談一個看法,憲法是文字寫出來的,但是行憲的是一個個活生生
的人與一群群有利益考量的人。如果行憲者總是想到玩弄憲法,取其有利的規定,那麼
這個國家政務一定運作得不好。例如,二戰前的德國有全世界最完美的「威瑪憲法」,
但是還是弄出個希特勒。我們看到現在很多國家都在行憲,但是卻搞得政壇動亂不安,
這是因為沒有了解所有民主制度運作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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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民主制度的根本?少數服從多數固然是一個,但那是「以力為準」的邏輯,
輸的人容易口服心不服。民主制度要想運作得好,「權責相符」、「相互尊重」是必要
中的必要。「閣揆同意權」就是一個雙首長憲法機制應該有的核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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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現有的憲法,外交、國防、兩岸等涉及國家安全的權力是屬於總統,其它的權
力多屬於行政院。柱柱姐如果當選總統,即使在還沒有修改憲法以前,也會尊重立法院
。柱柱姐會提名一個讓立法院能夠接受的行政院長,會讓立法院享有實質上的「閣揆同
意權」,讓我們即使在還沒有修改憲法以前,已經開始用實踐的方法,來落實憲法原有
的精神。這是柱柱姐莊嚴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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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的《正義論》中,有一個重要的理論
:「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我們都不是先知,誰知道明年的大選是誰當選
總統。在這個「無知」或「未知」的幕後,是所有候選人應該做出承諾的時候。柱柱姐
希望看到的是,大家都同意,憲法不應該是有權力人的工具,而應是責任、規範與約束
。因此,柱柱姐我衷心希望所有其他的候選人,也都能做出以上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