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性侵姊妹花 姊怒:想用鐵刷刷狼下體
苗栗一對國中姐妹花父母離異後,和母親及其吳姓同居人同睡一房,不料吳男竟從2009
年起,不顧姊妹花的母親睡床上,分別性侵打地舖的小姊妹,2人隱忍到2011年告訴母
親,母親竟要她們忍一忍或搬出去,最後妹妹受不了向老師求援,姊姊也告訴社工自己
遭性侵,還氣憤表示:「想用鐵刷刷他(吳男)的生殖器。」台中高分院認定吳男性侵
姊妹花共11次,今判他15年徒刑。
這對姊妹花目前已經18、17歲,2009年姊姊就讀國一時,半夜睡地板時遭吳男性侵,隔
年妹妹也慘遭吳男蹂躪,兩人考量母親白天工作辛苦,家庭經濟又要靠吳男支應,因此
始終隱忍,不料吳男食髓知味,竟輪流性侵倆姊妹,直到2011年妹妹終於忍無可忍,向
學校老師求助,社工和醫院人員隨即在她內褲採集到吳男精液並報警逮人。
姊姊得知後也告訴社工遭吳男性侵,但到地檢署卻翻供改口沒這回事,經檢察官追問才
說:「我媽叫我改說沒有這件事,我有問為什麼,為什麼要幫他(吳男),他一直欺負
我,後來連妹妹也不放過,我要拿鐵刷刷他的生殖器,很多人叫我不要這個媽,但我放
不下,想要拉她一把,她竟然還怪我不對,所以我不想忍了。」
台中高分院認定吳男利用這對姊妹花年幼可欺、無處可住,乘機性侵2女共11次,且犯
後毫無悔意,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吳男15年徒刑。(鄧玉瑩/台中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07/60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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