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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98 (be98)
2015-05-08 00:27:55家屬罹2期以上癌症 可服替代役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5070407-1.aspx
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將家屬罹2期以上癌症,役男可申請服替代役,以及已服役的役男可
提前退役的函釋入法,賦予法源依據。
為擴大照顧弱勢役男家庭,減輕其家庭照護的負擔,內政部部務會報下午修正通過「替代
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及「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修正草案,將於近期完成法制作業程
序後發布施行。
內政部表示,癌症已成為國人十大死因之首,目前癌症未歸列為身心障礙的類別,且其病
況程度需受較多醫療、人力、物力及時間等周密照顧,為減輕替代役役男家庭照護的負擔
,已於民國96年針對役男家屬罹患癌症2期以上得比照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程度認定情形
函釋周知。
內政部說,這次修正「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及「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增訂役
男家屬罹患癌症2期以上且經核定重大傷病者,得比照認定為中度身心障礙及重度以上身
心障礙的規定,申請服替代役或提前退役,以符合實務的執行,使法規運用更加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