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反對醫糾法

作者: Kevin901227 (大隱隱於市)   2015-05-09 14:18:03
其實立這個法也不是完全不行
只是相對的法界也應該要推動誤判及冤獄賠償的法案
成立一個冤獄賠償基金
全國法官每年都要繳個八萬
以後有冤獄就從這裡面賠,不要動到國賠
如果繳八萬賠冤獄還不夠就上調到十萬
依此類推^^
作者: takeashot (shooter)   2015-05-09 14:26:00
同樣的邏輯!為何不行?
作者: ykten (雞排要切要辣 æ´©æ´©)   2015-05-09 14:26:00
我會告誡我的家教學生 有能力去當法官 別來當醫生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5-09 14:26:00
好啊, 以後推動打工的自備賠償金,茶葉有農藥, 基金賠鴨血有問題, 基金賠, 反正基金由工讀生
作者: withoutremit (deviation)   2015-05-09 14:32:00
樓上崩潰
作者: immer (靜觀其變)   2015-05-09 14:39:00
應該不用到冤獄程度吧 只要受審民眾有疑慮 就要進入調解程序 調解過程中法官需強制到場接受調解 調解不成 即進入法審會程序 民眾先領取補償金 法審會也得依法審法向相關機構調閱法官本人之財力狀況 在法審階段 法官需公開心證形成過程程 並舉證自己的心證已達確信程度 並符合法界常規 若在法審過程中發現瑕疵 除原案應該再審之外 法官應負業務過失之民刑事賠償這種法糾法才符合現行版本醫糾法的立法精神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5-05-09 14:48:00
推高調!!!
作者: fj90201 (TC)   2015-05-09 15:00:00
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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