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onsky (影亂IKE)》之銘言:
: 聯合新聞網
: 36歲沒戶口…女友催婚 他求張身分證
: 2015-05-07 02:19:00 聯合報 記者王敏旭、郭政芬/新竹報導
: 新竹市卅六歲的紀姓男子,從出生至今一直沒報戶口,最近因女友催婚,也想換環境出國
: 紀男昨天走進警局自稱「卅六年沒有身分證」,讓員警大為詫異,起先還懷疑是謊報,警
: 新竹市教育處解釋,有些家庭婚姻關係複雜,孩子沒有戶籍資料,校方會讓學生先到校就
: 讀,再請家長趕快來補件。不過對紀男三十年前的狀況,推估應屬於「特殊個案」。
: http://udn.com/news/story/7320/886654
推 windbomb: 36歲是當替代役吧 05/09 23:27
你不懂就不要誤導
兵役法
第 3 條
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但軍官、士官、志願士兵除役年齡,不在此限。
男子年滿十五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十八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稱為接近役齡男子。
一來 他沒有戶籍資料 政府沒他個資 他沒接過徵集令
不構成妨礙兵役要件
二來 他如果超過36歲才投案 已屆除役年齡
政府按規定不能徵招他入營
結論 他是早已算好 滿36歲 才出來投案
此必為人所教
早不投 晚不投 卻選擇36歲才出來投案 一定有原因
只想享權利 不想盡義務
滿36歲 若等到37,38歲才出來投案 等於少享受1,2年健保 少享幾年權利
若早在34,35歲才出來投案 等於多作一年國民兵役 多盡一年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