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批劍潭活動中心賤租、黨產 民進黨18年來照樣爽用

作者: AiPacInO (AI)   2015-05-10 20:39:53
批劍潭活動中心賤租、黨產 民進黨18年來照樣爽用
20150509
針對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民進黨民代多次質疑屬不當黨產,並批評賤租、
圖利,要求市府收回,台北市長柯文哲終決定不續租;然而從1996年至2014年間,民進黨
仍多次租借該場地舉辦有關黨主席選舉、研習等「政治活動」的紀錄;甚至在議員質疑批
判之後,市黨部卻還幫著付錢租用,讓救國團爽賺。
陳水扁前總統執政時期,面對外界質疑劍潭活動中心屬於「不當黨產」,2007年12月17日
當時的主管機關教育部,曾由前主任秘書莊國榮提告「收回」,莊國榮當時稱,當初教育
部補助一億八千萬,產權卻登記為救國團,「既然不還就用告的」。
然而,記者搜尋網路相關資料發現,民進黨至早在1996年,前總統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
期,即已有「付費」使用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的紀錄。
1996年1月16日,民進黨中央黨部在台北劍潭青年活動中心舉行第一次「總統、國代選舉
擴大輔選會議」,一樣在阿扁擔任市長任內,1998年5月25日在劍潭青年活動中心,民進
黨也盛大舉行黨主席及黨代表選舉。
被賤租的劍潭:綠議員質詢要求收回 黨部照樣付錢租用
國民黨馬英九擔任市長後,2005年7月8日至10日,為提高國內青年學子對兩岸關係與國家
安全的認識,培養未來兩岸事務青年領袖人才,民進黨中國事務部與青年發展部在劍潭舉
辦紅色警戒:「台海風雲2005兵棋推演」,當時的黨主席蘇貞昌也參加這場活動。隔年,
2006年7月10日,民進黨全代會黨代表預備會議,舉辦地點也是在劍潭青年活動中心。
到了2008年,馬英九進入總統府,台北市長也早已換成郝龍斌,國民黨在中央、台北市「
雙執政」,但2010年8月,民進黨又在該地舉辦了里長人才培訓班。
去(2014)年市長、議員選舉期間,當時早有黨籍議員候選人打出收回劍潭活動中心的政
見,但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仍在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一連舉辦了二場的監票人員訓練課程,市
黨部臉書稱,「踴躍的人潮讓現場黨工深受感動」,市黨部主委黃承國也出席了這場活動

以上資料仍只是見諸於網路者,據救國團人員透露,「民進黨主辦或協辦的活動場次,還
不止此數」,不過救國團人員並未透露場租是否依照劍潭活動中心的相關規定,或者是另
有優惠或折扣。
除了民進黨外,2014年太陽花運動之後興起的「青年佔領政治」活動,號召青年返鄉參與
基層選舉,9月6日也在劍潭青年活動中心312教室以「首選」為主題舉辦「會師記者會」
,多位青年選將也都出席參加,與會人士簽署《參選人公約》並推出推動廢核護樹、落實
居住正義等共同政見,參選台北市長的馮光遠當時也出席站台。
除了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在高雄也被高市府揚言「收回」的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
也有民進黨辦活動的紀錄。2008年4月20日,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也該該地舉行百位青年入
黨的宣誓活動,當時代理黨主席的謝長廷也出席了這場宣誓活動。
針對劍潭青年活動中心被質疑賤租、圖利救國團,台北市長柯文哲上月27日表示,「以前
租金好像一年2000萬元,一聽就不合理」,「我明白講,以前是黨國不分」,市府昨天則
是正式發佈新聞稿,稱將依合約收回。
市府稱,依契約第15條規定,「政府因舉辦公共事業需要或公務需要或實施都市計畫,甲
方得隨時終止契約,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賠償或補償」,另依第16條規定,市府為公
共利益終止契約,依法有據,「救國團不得提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柯文哲7日也再度表示,是否「賤租」,社會自有公評。
根據「黨產歸零聯盟」資料,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範圍土地內主要為台北市政府經管之市有
地,占總面積62.88﹪,國有土地占總面積33.98﹪,原屬國家安全局經管,自民國62年起
即併同地上未登記之6棟建物(後命名為志清大樓)無償提供救國團使用。
市產、黨產?扁告官未討回 柯P直接不續約
「黨產歸零聯盟」資料指出,「救國團於民國93.1.2向國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申請承租經
國大樓國有持分部分、志清大樓全部,及相關需用之11筆國有土地。經核符國有財產法第
42條第1項第1款『原有租賃期限屆滿,未逾六個月者」及同條項第2款「民國82.7.21前已
實際使用,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得予出租之規定,該處於93年9月底核准出租』
(馬英九市長任內)
然而,「屬救國團應自籌之資金,該團卻轉向教育部申請補助。教育部乃於77、78、79編
列預算補助興建經費計1億8千萬元,並要求應按該部出資比例登記產權持分,惟救國團並
未照辦」,黨產歸零聯盟因此指出,「救國團取得之持分產權353/1000,涉及不當取得國
家資產情形」。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吳思瑤也曾質詢過本案多次。在4月27日柯文哲釋出有意「不
續約」訊息之後,梁文傑也曾在臉書發文表示,「我在郝龍斌時代公開質詢了五次,不如
我和柯P吃便當講一次,這就是換人做的好處」。此外,民進黨立委李應元、林淑芬也曾
質疑相關議題。
和梁文傑同選區競爭立委的前柯辦主任蕭亞譚,一樣打出追討「竊國團」訴求,7日他也
轉貼北市宣佈收回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的相關新聞,並感謝台北市政府展現施政魄力,對於
「竊國團」議題積極回應,並強調若當選立委,將「將全面追討竊國團的不當資產與特權
行徑」。
黨籍議員公開質詢,終獲柯市府重視,但黨中央和市黨部過去近20年來,對該中心場地卻
還是「照用不誤」,絲毫不管民代對於「圖利」、賤租救國團的質疑,也形同打臉立委、
議員們的努力,讓外界質疑追討國民黨黨產是全心全力,或者部分黨工是審忖時勢,便宜
行事?涉及外界觀感的問題。
據救國團官網資料,救國團1952年成立,成立今已逾62年,首任主任為蔣經國,早期為鞏
固國嚴黨對青年領導而存在,負有政治人物,但在80年代台灣民主化後,逐漸轉型至青年
文教與輔導機構,曾被譏為「最大的地下補習班和旅行社」,而其宗旨也從「辦理青年休
閒活動」擴大到「辦理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之委託事項,經營管理各類休閒、育樂、 體
育活動等設施,並推展相關服務工作」。
救國團的財產問題過去一直與國民黨黨產牽扯不清,屢遭在野黨詬病,近年多已逐一「合
法化」,但許多地點的旅館設施,包括劍潭、高雄澄清湖等多處活動中心在內,都遭在野
黨及民間團體質疑「賤租」,但除了台北市政府確認依合約收回外,其他活動中心則尚未
有停租或收回的案例。
http://www.peoplenews.tw/news/dca521d2-43d2-4fe6-86ca-74339ae77a4f
作者: GoOdGaMe (GG)   2015-05-10 20:40:00
唯一支持 金平忘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5-10 20:40:00
教練:喂! 阿扁 上場了
作者: iamchyun (是否執行BB2039.exe)   2015-05-10 20:40:00
科科 那民進黨用時 收租金的豬是誰?
作者: rainstonein (適應改變號:)   2015-05-10 20:41:00
難怪要給科P
作者: Israfil (贖罪聖音)   2015-05-10 20:41:00
阿付的$$最後跑到哪裡了~
作者: yisdl   2015-05-10 20:41:00
這種反觀新聞太扯了 你不收回一班人當然就能使用
作者: clover1211 (絕處合易幾逢生)   2015-05-10 20:41:00
付費使用也能拿來講喔
作者: tel5149 (唉....)   2015-05-10 20:41:00
KMT鬼邏輯又來了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5-05-10 20:41:00
阿扁執政18年了 阿扁下台
作者: hoost   2015-05-10 20:41:00
這都能扯 臉皮真不是普通的厚 689最愛這味
作者: xx60824xx (人生的本能 就是求生)   2015-05-10 20:41:00
阿扁救援
作者: Lexussss (F.)   2015-05-10 20:41:00
啥小,就是需要場地才用啊幹這也能扯
作者: hoost   2015-05-10 20:42:00
神邏輯 689最愛這味惹
作者: makapaka (你他媽我氣質人妻啦)   2015-05-10 20:42:00
馬還是堅持所有爭議都要打成藍綠對決,看台灣人還會不會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5-10 20:42:00
神邏輯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5-05-10 20:42:00
9.2%邏輯是不是很差阿 租場地的跟收租金的也不會分
作者: q2203649 (賣摳~)   2015-05-10 20:42:00
吱群:不管啦,我們用合法,你們是圖利就對了!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5-05-10 20:42:00
爽用? 怎麼不敢寫dpp付了多少場租
作者: XDXDXDXDDDDD (好笑ㄇ ⊙o⊙)   2015-05-10 20:43:00
霸氣莊國榮
作者: bident (蛋糕小叉)   2015-05-10 20:44:00
付錢的被說爽用 收錢的勒?
作者: slg525362 (slg)   2015-05-10 20:44:00
這家報紙牆頭草 時打藍時打綠 毫無立場可言
作者: Lexussss (F.)   2015-05-10 20:44:00
蛆蛆邏輯好差 付錢使用跟圖利也可以比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現狂癡)   2015-05-10 20:45:00
所以說 訂價貴一點就可以多收點DPP的錢了啊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5-10 20:45:00
你他媽收錢的人來說付錢的人爽用 淦 你是沒收人家錢喔?
作者: shadeel (123)   2015-05-10 20:45:00
腦殘蛆真可悲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5-10 20:45:00
黨國不分到這種程度
作者: duckling4343 (歐歐歐噴將!!)   2015-05-10 20:46:00
收租金的還是kmt啊
作者: all4u (all4u)   2015-05-10 20:46:00
付錢給某K黨…哪裡爽用?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5-10 20:47:00
白痴喔 DPP租是要錢的 懂?
作者: Roger5566 (我難過)   2015-05-10 20:47:00
DPP真的一樣爛
作者: shadeel (123)   2015-05-10 20:48:00
繼續這樣鬥阿 等著看2016輸多少票
作者: freewash (呂忠吉朱立倫出來負責!)   2015-05-10 20:48:00
歪理神邏輯
作者: chan324 (北極熊)   2015-05-10 20:48:00
哈哈哈哈
作者: Daz2005i (大叮噹)   2015-05-10 20:49:00
神經病
作者: REALJOINGO (我異常的大)   2015-05-10 20:50:00
智障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5-10 20:51:00
救國團是民進黨的XDXD
作者: agong (agong)   2015-05-10 20:51:00
笑 鬼島人付錢使用 還要被佔地的罵 瘋子一堆
作者: tongigun (艾曲琵)   2015-05-10 20:52:00
這篇的意義是?
作者: justastupid (= =)   2015-05-10 20:52:00
一個付錢一個拿錢 這樣比會不會太腦殘了
作者: harry155007 (汁液型男)   2015-05-10 20:54:00
KMT真是夠難看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5-05-10 20:54:00
扁維拉上場,很困 很困
作者: Tuscany (台灣中國 一邊一國)   2015-05-10 20:54:00
奇文共享
作者: whitezealman   2015-05-10 20:54:00
汪汪 汪汪汪
作者: fishead1116 (DD魚)   2015-05-10 20:55:00
87喔 收租金的是國民黨
作者: muggyman (六張犁智英)   2015-05-10 20:55:00
坦白說,這篇新聞感覺蠻廢的!照這邏輯推下去,不當黨產收回前,要求收回的人也不可以去用嗎?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5-05-10 20:56:00
記者知道自己再寫什麼嗎?
作者: moonineasy (moon)   2015-05-10 20:57:00
國民黨有夠厚臉皮…
作者: CrackedVoice (做條下輩子狗吧!)   2015-05-10 20:57:00
原來民報也有這種不入流的記者阿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5-05-10 20:58:00
痾 所以勒 這跟柯P要收回來有啥關係??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5-05-10 21:00:00
唯一支持你是我也兄弟!小朱子:兩岸同屬一中!
作者: LuEggs (魯蛋)   2015-05-10 21:00:00
是先知莊國榮
作者: AkumaII (AKUMA)   2015-05-10 21:01:00
語無倫次真好笑 看來是打到痛處了,這些外圍組織
作者: moneta   2015-05-10 21:03:00
付錢的被說爽用 收錢的勒?
作者: muggyman (六張犁智英)   2015-05-10 21:04:00
不以言廢人,故不知是否為不入流記者。惟私以為…廢文無誤!
作者: kingsinger (派大星)   2015-05-10 21:04:00
騙白痴 689 用這種智障邏輯還行....
作者: bischoff804 (來個貝殼吉他)   2015-05-10 21:05:00
kmt到底怎麼了
作者: g9911731 (豪)   2015-05-10 21:06:00
狗鳴黨的神邏輯
作者: amaranth5566 (Amaranth)   2015-05-10 21:07:00
付了錢,何來爽用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5-05-10 21:09:00
這也能拿來檢討民進黨 太好笑了XDD
作者: grace500300   2015-05-10 21:10:00
.........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5-05-10 21:10:00
作者: JKY (JKY)   2015-05-10 21:11:00
北七
作者: TrunkV ( )   2015-05-10 21:12:00
無聊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5-10 21:14:00
幹你娘有打折是不是?是沒付錢哦操?
作者: romusutoru (Qoo ⑥ω⑥)   2015-05-10 21:15:00
爽用還不是要付錢給你才能爽用?
作者: Lexussss (F.)   2015-05-10 21:15:00
就需要場地啊,但救國團是他們的黨產,租要付錢啊
作者: chshser (YC)   2015-05-10 21:15:00
不是有申請核可都可以用嗎? 此篇是在製造對立與分化嗎
作者: zoo1989z (趴凱)   2015-05-10 21:19:00
神邏輯
作者: loel1223 ( )   2015-05-10 21:20:00
不就超爽der~你就開這個價賤租還說人爽用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5-10 21:27:00
XDDDD 依法賤租阿 不爽去咬合約?北市要收回你的地跟你活動中心要租多少有啥關係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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