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騎車看到警察隨便攔車看身份,我覺得很可怕,彷彿置身警察國家,所以回家趕快查
看看警察到底是不是違法。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
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
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
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
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
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
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
礙其營業。」
所以警察在路邊隨便盤查身份真的是違法的,而且還曾經有個律師身受其害。
http://goo.gl/WlKVOL
為什麼警察違法還可以那麼囂張?有沒有八卦?
作者:
wcontainer (watercontainer)
2015-05-10 23:06:00告死他啊
四樓說啥肖維?警察有義務說明盤查的理由,懷疑你有犯罪嫌疑也要說為什麼第一點、"合理"懷疑
臨檢不就這樣,停下配合就能通過還是你認為只要沒做壞事,就可以直接闖越臨檢點?
作者:
l23l23 (喔)
2015-05-10 23:13:00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這告不贏吧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講不出來為什麼盤查,就不能要求看身份證
作者:
ftiger (猛虎)
2015-05-10 23:19:00這麼弱還想戰警察,多讀點書吧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05-10 23:20:00你如果是黑人的話警察甚至可以直接開槍
所以警察有沒有說理由 原po知道嗎 還是一心只想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