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510002331-260402
學費不是貸款就好,生活費兒子可以自己賺阿
如果野雞大的話不然直接工作算了
頭份警分局9日晚間在市區一處老舊賓館,查獲1名38歲黃姓女子涉嫌從事性交易,黃坦承
以3500元進行全套性服務,警方發現女子衣著樸素並非拜金女郎,一問才知婦人聲稱下海
為賺兒子大學的學費,不料卻在母親節前夕被逮,令人不勝唏噓。
黃女與75歲楊姓老鴇合作,由楊婦出面向賓館承租3間房作為性交易場所,雙方拆帳楊婦
可得1400元,但須負擔房間費900元,而黃女實拿2100元,頭份警方發現該賓館有媒介性
服務,由警員佯裝嫖客,詢問才知不只可叫小姐,還可以「打槍」,不滿意就換。
黃女向警辯稱第1次下海就被逮,但喬裝嫖客的員警指稱,黃女手法老練,談妥價錢後隨
即要求收錢入袋,並要求男客洗淨,全程不到5分鐘,黃女就全裸進入浴室,一見警方持
攝影機蒐證,嚇得花容失色驚聲尖叫,以為遇到變態,連忙向櫃台示警。
黃女向警求情說,自己是單親媽媽,與丈夫離異多時,為了賺兒子的大學學費才下海,一
家3口的經濟重擔全靠她,也埋怨警方為何前2名女子都打槍,最後卻抓她。
警方解釋,打槍是為了蒐證,楊婦旗下有其他小姐都在從事性服務,雖然黃女在頭份無被
抓到性交易的紀錄,但由於動作手法太熟練,懷疑女子並非新手,但黃女回警局作筆錄時
要求換下工作短裙,改以長褲應訊,加上服飾保守樸素,研判可能是為經濟考量而下海,
訊後依違反社秩法進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