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本魯妹已經越來越接近而立之年
最近突然覺得忿忿不平
回顧自己的人生似乎覺得鳥事一堆
可是快樂的事好像都想不太起來
常常看書店裡面有那種「30歲以前一定要幹的XX件事」的書
不過實際翻了一下
覺得你他媽的神經病才會想作那些事
這邊真的非常認真想請問鄉民
有沒有認為30歲以前應該要完成甚麼事不然會後悔的八卦?
目前列了幾件一直很想做的事:
1.禮拜五5點到台中火車站拿行李箱
使用手推車攻擊技能攻擊一個軍官
2.被教召的時候打1985
說這麼不操你們他媽的叫我來幹嘛
4.在日商工作一段時間(已完成)
3.到日本打工(已完成)
5.同學會的時候一拳打在某人鼻梁上
6.找個超級正妹打砲
7.舉辦廢文大賽(已完成)
請問有沒有30歲之前該做甚麼事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