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nrei (我不孤獨)
2015-05-11 09:24:46※ 引述《makio (shiawas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
: 台北文創爭議落幕 誠品買下商場旅館 「6成包底」繳權利金
: 3.完整新聞內文:
: http://www.storm.mg/article/48837
: 台北文創問題終於解決!在市府柯文哲出面與富邦董事長蔡明忠、誠品大股東童子賢出面協商後,誠品豪氣的決定買下旅館與商場的產權,同時以類似「包底」方式承諾給予市府一定金額的權利金,富邦也答應將對是否符合文創有疑慮的企業遷出文創大樓。
: 據知情人士指出,8日的會商,蔡明忠是表達希望市府買回去的意願,但柯文哲並不接受,之後蔡明忠即遊說童子賢,希望誠品把台北文創買過去,富邦願意以成本價賣給誠品,甚至虧損一點都沒關係。童子賢評估並與誠品討論後,接受此議案,決定買下台北文創大樓的商場與旅館的產權。
: 過去台北文創的爭議之一就是誠品經營的部份未開台北文創的發票,引來是否讓市府少收權利金的疑慮;此外,誠品旅館價格高但住房率又低,同樣引發爭議。不過,在誠品買下產權後,未來誠品與市府是直接關係,市府就無權利金收到與否的疑慮;此外,誠品亦承諾以住房率至少6成為繳交旅館權利金的底限,這部份可讓市府保證收到權利金,同時外界也不會再把焦點放在旅館價格高低上,因為,如果誠品有本事賣出每晚數萬元的房間,市府收到的權利金也高,就沒什麼話好說了。
: 而對富邦而言,商場與旅館的產權買給誠品後,問題立刻就「少了一半」也單純化,管理面積只剩下辦公大樓部份,富邦承諾針對進駐辦公室的企業,那些不符合規定者就遷移出去;此外,也承諾出資支持文創作公益。
: 至於誠品到底要花多少錢買下產權,外界估計大概在30-40億元之間,富邦會依總體建造成本,再依其購買面積比例計算。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storm.mg/article/48837
: 5.備註:
: 這結局該說什麼呢....?
奇怪耶,之前台北都發局長不是才霸氣登場嗎?
「沒有意願真正成就台北文創的董事長們,請搭乘你們的黑頭座車離開台北吧!」
但只要多給市府一些錢就可以搭黑頭車回來喔
「台北那些不背名牌包的藝術家們須要空間來創作!你們在,那些台灣藝術家們永遠是二
等公民!」
但財團多繳一些錢,台灣藝術家就可以繼續當二等公民喔
都發局長林州民自稱左派憤青,又撈錢撈的很兇狠的樣子,讓我想起了二個
日本動畫監督,一位是宮崎駿,一位是山本寬,只是不知道局長會是哪一位?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26:00真敢走了也會有人說趕跑別人安插自己人 想酸點都很多的
作者:
eric20 (艾力克)
2015-05-11 09:26:00你想表達甚麼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2015-05-11 09:26:00真希望你能用這樣的態度來監督始作俑者
作者:
piggy37 (小時)
2015-05-11 09:27:00台北市又不是印錢的 買回都是虧
作者:
Riya520 (GO!!!!!!)
2015-05-11 09:27:00奇文共賞 有笑有推
作者:
signm (sin)
2015-05-11 09:27:00也不看看現在這爛攤子誰造成的
作者:
nonoka (阿強哥)
2015-05-11 09:27:00那麼你有更好的方法嗎?
作者:
nonoka (阿強哥)
2015-05-11 09:28:00鍵盤專家不意外
不然你想怎樣??? 看不慣像你這種只會一昧批評的人
作者: jehow (疑) 2015-05-11 09:29:00
政府買回 低利讓給藝術家們當舞台 這樣想也太不實際
作者:
BingLing (壞人請別再靠近我)
2015-05-11 09:29:00約都被馬郝簽成這樣了 市府還能怎麼做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29:00北市沒收錢之前,旅館商城不合文創。收錢後,旅館商城就可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5-11 09:29:00"富邦承諾針對進駐辦公室的企業,那些不符合規定者就遷移"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5-11 09:30:00"出去;此外,也承諾出資支持文創作公益。"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30:00所以說問題並不在旅館商城是否是文創,而是北市府有沒有
作者: paleomort 2015-05-11 09:31:00
喜歡繡花枕頭嗎
馬好表示:真爽~沒都沒檢討我們,約亂遷都沒事,真爽
作者: yoyosunmoon 2015-05-11 09:31:00
簽這種爛約的官員 您有何高見咧??
把天弄了一個大洞 還希望有人能補到天衣無縫 這心態
作者:
signm (sin)
2015-05-11 09:32:00要不然怎麼辦,前任智障簽這種爛約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32:00富邦也答應將對是否符合文創有疑慮的企業遷出文創大樓。
作者: tllpp (PPP) 2015-05-11 09:33:00
所以文創在那?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5-11 09:33:00關鍵在於原本合約簽的太爛....造成現在要對方讓步也讓不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33:00可以多看一下內文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5-11 09:33:00為什麼s87623故意省略誠品願意整個買下來自營並給市府該有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5-11 09:34:00的權利金?
作者:
fanrei (我不孤獨)
2015-05-11 09:35:00我對北市府沒意見呀,我只想看看愛放炮的局長有什麼看法
作者:
notea (QOO)
2015-05-11 09:35:00講得好像約是柯P簽的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35:00= =搞的好像之前一點都不文創是柯p做的 這是什麼巫術?
作者: chendvd (Fardk) 2015-05-11 09:35:00
原本合約沒看,帶什麼風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11 09:36:00我看他大概快要辭職了吧他是大左派又超理想化 跟大右派現實主義的首腦明顯不何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37:00
我對xxx沒意見啊,我只想知道ooo的看法。
作者: panda816 (噗噗噗!!) 2015-05-11 09:37:00
可見你根本沒看內文
作者: a5091300 (穩潔海苔~*) 2015-05-11 09:37:00
這不是在釣魚就是真的看不懂中文的文盲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5-11 09:38:00有看內文才會有這篇吧 繳了錢 之前批評誠品租金太高
作者: threequarks 2015-05-11 09:38:00
錢收夠了,風向對了,假文創當然就洗成真文創了。
唉唷 不是這樣啦 是錢收夠了 當初約才會簽這麼爽啦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5-11 09:39:00關係啦 繳了錢 獨立文創被大集團消滅也沒關係啦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40:00誠品付給北市府權利金仍然沒有幫助所謂文創者,只是政府多收了點錢,如果北市府一開始堅持這個園區就是文創,那就不應該有那些有的沒的,不是說收了權利金這些都沒有問題。
作者:
ta29 (nyo)
2015-05-11 09:41:00其實上面推了很多 但是沒有人可以說出啥是文創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41:00富邦也答應將對是否符合文創有疑慮的企業遷出文創大樓。
作者:
Osuma (傷心難過覺得冷)
2015-05-11 09:41:00因為那邊已經不可能做為文創辦公室了 不然幹嘛要不相關滾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1:00
可以去看文化部定義,基本上誠品就是文創產業。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5-11 09:41:00這張沒幫助到文創者的約,最早是誰簽的?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05-11 09:42:00收了權利金不用在文創再來罵 不過記得先罵菸捐沒用在健保
作者:
ta29 (nyo)
2015-05-11 09:42:00文化部的十六項定義..基本上指的差不多是全部的產業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42:00後續還有細節要討論 不知道怎說成都沒改變?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2:00
所以,其實富邦跟誠品可以不鳥北市府。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43:00這不是誰簽的問題,是要看北市府怎麼樣的態度解決這個問題
作者:
ta29 (nyo)
2015-05-11 09:43:00沒有理解到文創只是行銷口號 和雲端一樣的時候 一切都是空的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4:00
合約就在那邊,打官司只會輸啦。
什麼叫這不是誰簽的問題如果符合文化部的文創定義 又有什麼問題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44:00今天如果北市府要將這棟大樓改規劃成商業大樓,那麼那些商城旅館多收錢就沒啥問題。如果說北市府還是堅持文創,就不該以多收權利金了事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5:00
而且松菸文創一開始其實就說拿不到誠品的營運權利金。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46:00北市府團隊對外的態度應該一致,不要局長說堅持文創,市長用這種方式解決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7:00
這不是馬英九簽約的問題,而是柯文哲有沒有心要解決的問題。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5-11 09:47:00如果誰簽的都不是問題,那劉政鴻把苗栗變希臘也不是問題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11 09:47:00林局長應該自知進退 上面的跟你方向明顯不同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5-11 09:48:00你真的要質疑,不如等柯P出來說後續的文創政策也不遲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8:00
環保署跟經濟部都還要唱反調勒,什麼口徑一致。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50:00沒人說馬沒有問題,現在檢討馬對於事情沒有任何幫助,我並不是在講簽約的問題,而是北市府沒有貫徹這座文創大樓當初建設的目的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51:00是不是有認知錯誤 本來就有一定比例是做商業用途的?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51:00要找郝馬算帳,屬於司法問題,也不是北市府可以處理的問題
作者:
GaussQQ (亮)
2015-05-11 09:52:00呵
作者: ericeric91 (ericeric91) 2015-05-11 09:52:00
你知道啥是契約嗎
作者: dannykuo (寧) 2015-05-11 09:53:00
就是被兩個白癡簽的約卡死在那 是要怎麼進行大改造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54:00沒辦法改那就別打著維護文創的大旗,你就老實講沒辦法
作者: dannykuo (寧) 2015-05-11 09:55:00
蠢蛋簽的約被法律給保護 要去大改造 你又要說不照法制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56:00當初局長不是說的很霸氣,結果後來又沒辦法,那你當初就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57:00老實說。
如果嘴砲犯法 那你去告他啊?一直抓著局長講的話 是要幹嘛呢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58:00我沒說他犯法,只是政府應該前後立場一致,不應該立場一直變動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09:59:00所以我說北市府應該統一發言,內部先討論好,對外一致發言,不然局長說一套,市長做一套。
所以你在意的事情 根本跟這篇文章沒關係你就是看局長不爽 ...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10:01:00你別把我當成藍軍,633問題也是一樣,不是我檢討北市府,你就把我抹藍。不,你說錯了,我比較贊成局長的看法。這種文創產業根本不該以bot進行,應該買回由政府主導經營你罵始作俑者沒有任何意義,馬郝的問題是大家有共識的,沒必要在這邊謾罵。
你覺得堅持下去 北市府有錢買嗎 買了有人能經營嗎你有沒有想過富邦根本可以不理北市府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10:08:00買了之後當然發包出去,重新議約,這樣就可以修正奇怪的假文創契約。當初富邦有要北市府買回去,並沒富邦不同意的情況
北市府一定有考慮過買回跟讓誠品買最後會做這樣的決定一定有他的原因所以頂多只能說局長放炮 市府團隊沒有講好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10:16:00他讓誠品買下來,除了北市府多收了點權利金,對於一般文創業者幫助在哪?所以我說這已經不是文創大樓,而變成商業大樓了。沒政府主導的文創,價格一樣硬,大家一樣付不起。
作者:
ta29 (nyo)
2015-05-11 10:20:00樓上 文創產業是什麼?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5-05-11 10:25:00你有沒有去過文創市集?我所認知的文創產業是將零散的藝文創作者聚集,讓他們可以銷售自己的作品,進而創造產業價值。
作者:
ta29 (nyo)
2015-05-11 10:30:00文創就是品牌而已你有沒有操作過文創產業 我有 我告訴你 文創就是做品牌而已目前文化部那套文化創意產業法基本上包山包海 所有東西都是文創就是一個行銷口號而已想了解更多 可以去創業板逛逛說難聽點 LV 有沒有文化 有沒有創意 春上龍當年進去能生存下去的品牌不加文創也能生存 不能生存的加了文創也不會好過到哪 文創只是假議題
作者:
chungkai (無情最是帝王家)
2015-05-11 11:00:00不能生存的文創業者,請騎著你們的youbike離開松菸誠品
作者:
fanrei (我不孤獨)
2015-05-11 11:04:00你講那麼多文創是什麼沒用呀,重點就是都發局長說假文創然後又被打臉
作者: shonbn 2015-05-11 11:15:00
局長意思是"沒有意願(砸錢)真正成就台北文創的董事長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