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誠品將改租為買 年繳600萬給北市府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5-05-11 10:23:04
等等...
我實在是不能理解9.2的邏輯...
所以說 原本的郝馬市府 經過柯市府上台後才曝光的密室協商
改約 讓市政府收不到任何錢之後
柯市府 經過一些角力 所有媒體政論節目都知道的密室協商後
讓政府在原本合法的契約內容下 市政府有了意外的收入
然後 有人跳出來罵 前者合法 後者圖利廠商...
為什麼低智商卻還不遮醜要大家都知道
這到底是甚麼心態阿...
※ 引述《chun0303 (chun)》之銘言:
: 蘋果即時新聞
: 誠品將改租為買 年繳600萬給北市府
: 今天出版的《蘋果》報導,松菸文創園區BOT案爭議可望有解。北市府、富邦、誠品達
: 成共識,誠品將協商買下原租用的台北文創大樓旅館及商場產權,誠品商場發票可當成繳
: 營運權利金的計算基礎,估年繳600萬元給北市府,誠品旅館也擬以6成住房率為基礎繳權
: 利金。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說,兩周內將共識文字化,相信可平順結案。
: 台北文創曾估此案總投資及回饋金共近140億元;誠品商場租用台北文創大樓1到3樓與地
: 下1、2樓,旅館則租用同棟大樓另一側的塔樓1到14樓。台北文創回應,因買回部分產權
: 所涉細項太多,本周將開會評估計價。
: 柯文哲昨指,此案分三部分處理,包括如何提升誠品旅館使用效率;商場由誠品經營並開
: 發票,造成市府短收每年600萬元權利金則另案處理;另富邦集團事業進駐大樓,遭疑不
: 符文創定義,已請富邦擬改善計劃。他重申兩周內共識會文字化,平順解決此案。(即時
: 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511/607890/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5-05-11 10:24:00
你以為板上罵柯粉的ID是9.2的邏輯才讓我無言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11 10:24:00
房客不租合約應該重來啊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5-11 10:25:00
可以解讀成富邦利用北市府的力量解決了和誠品間的問題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11 10:26:00
遠雄三創日勝生也可以比照辦理
作者: lepidoptera (油爆蹄膀拌著麵)   2015-05-11 10:26:00
9.2 不管啦~柯P沒有讓財團全部自己吞下去就是失敗.
作者: sumarai (Pawn)   2015-05-11 10:26:00
為什麼要亂改合約造成社會動盪,柯p只會鬥爭,請下台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5-11 10:27:00
合約應該重來是啥意思?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5-05-11 10:27:00
這樣好了 ~叫遠雄去買日勝生的 ~ 照繳給市府該有的!!!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11 10:27:00
難怪兩個月內可以解決五大的案
作者: amovie ( )   2015-05-11 10:27:00
柯文哲之前就說了 他能做的只是多拿回國庫要拿的錢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5-05-11 10:28:00
但這合約也不怎樣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05-11 10:28:00
會連投馬-郝-連 一共七票的智商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5-05-11 10:28:00
原來檢討政策就 = 反柯P = 9.2 。跟9.2的差別在哪?
作者: uei1201 (æ–°å…«)   2015-05-11 10:29:00
唉,早知道就選勝文,也不會這麼多紛紛饒饒了。
作者: skyringcha   2015-05-11 10:29:00
歡迎vv和某p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10:29:00
每個案子情況都不同 扯在一起談 意義不大
作者: skyringcha   2015-05-11 10:30:00
Blue出來早了
作者: BingLing (壞人請別再靠近我)   2015-05-11 10:31:00
不檢討馬郝 檢討現在多出的收入 不叫9.2叫什麼
作者: amovie ( )   2015-05-11 10:32:00
早知道選勝文 台北市政府就不用花時間收錢了改成每年收六百萬 還要有專門公務員處理帳款
作者: BingLing (壞人請別再靠近我)   2015-05-11 10:33:00
明明就9.2還怕人貼標籤 跟馬想統一 被人說出就暴怒一樣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5-11 10:35:00
原本56萬也要有專人收啊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5-05-11 10:35:00
為啥要跟爛泥馬郝比?我真的不懂這合約,富邦就沒事了
作者: BingLing (壞人請別再靠近我)   2015-05-11 10:38:00
約是馬郝簽的 富邦大可擺爛不鳥市府也合法 現在談的都是是市府賺的
作者: hosen (didi)   2015-05-11 10:54:00
不懂法就不要在那裡丢臉?政府的財產可以私相授受嗎?市府是要跟誠品簽約,那為什麼是誠品不能是其它廠商?為什麼是600萬,有人要出2倍不行嗎?沒經過公開招標就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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