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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歐美禁器官移植旅遊 律師:台灣應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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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0 22:51:02
【大紀元2015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自1999年7月20
日起,中共全面迫害法輪功至今已16年,其所實施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鬥垮、肉
體上消滅」滅絕政策,致使數十萬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拘捕、勞教、判刑、遭受酷刑
虐待等殘酷手段,據不完全統計,因鎮壓遭酷刑致死者近4千人。其中,最令人髮指的莫
過於強摘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牟利,然而這種種慘絕人寰的暴行,因中共長期封鎖訊
息,致使廣大中國民眾遭到欺瞞,甚至因此參與迫害。根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國際特
赦組織、人權觀察、美國國會及國務院等機構的人權報告,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
手段,堪稱21世紀發生在中國最大的人權災難。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不僅面臨國際的譴責和追查,也引發英國主流
媒體及醫學機構的關注。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2014年歐洲理事會
頒布了反對人體器官販運的公約,實現了2013年歐洲議會反對中共活摘器官決議的精
神,這項具體針對非法摘取器官,進行防止及懲治的區域性立法,不僅應在歐洲國家適
用,其他國家也應以其為範本作為立法參考。
朱婉琪指出,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花2年時間與立委田秋堇推動《人體器官
移植條例》修法,實際希望台灣能跟上國際立法趨勢,包括歐盟、歐洲議會、英國議
會、美國國會等共同關注及譴責中國器官濫用問題,尤其明確指出關於中共活摘法輪
功學員器官問題,截至目前為止,台灣每年還有病患,不斷到中國大陸換取來源不明的
器官。
「台灣在2006年早就通過17個縣市議會,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朱婉
琪說,但歷經9年時間,竟然到了2015年,尚未將禁止器官移植旅遊納入《人體器官移
植條例》,沒跟上國際立法趨勢,修法都沒通過,不論是醫學界、立委都有責任去正
視,不能讓台灣人民成為中共活摘器官的幫凶,中共「按需殺人」的惡行,讓歐、美議
會、歐洲理事會等,明確規定絕對不能使用非法摘取的器官。
她指出,當歐洲議會及歐盟,甚至相關8個國家的相關立法,都禁止器官移植旅遊
,反對人體器官販運的公約,也鼓勵所有歐盟國家,不可非法摘取器官及不可非法使
用摘取來的器官,台灣卻毫無作為。她呼籲國、民兩黨都應正視這樣關係到台灣人民
醫療安全、以及中國人民的生命安全及健康安全的重大議題。
另外,台灣在2013年有60萬人民連署簽名反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其中還
有5千位是醫生的簽名,這些連署簽名皆已送抵聯合國,朱婉琪認為,立法院及醫界不
能忽略這60萬的民意,應跟上國際立法潮流,回應歐、美對於中共活摘器官人權議題
的重視,盡快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
責任編輯:于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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