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攔車沒法管?擋車男抽菸、秀刺青 沒暴力行為不起訴
2015/01/10 21:52:00 友善列印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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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以告公共危險罪嗎?蛇行很恐怖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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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財經
三立新聞
記者姚立強、張哲豪/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薛姓車主,開車行經五股一處路口時,遭到駕駛黑色小轎車的陳姓男子半
路「以車攔車」,沒想到陳姓男子下車後,邊抽菸邊捲起袖口,露出大片刺青,眼神
惡狠狠瞪著後方車輛,時間長達一分多鐘。薛先生憤而控告對方強制罪,檢察官卻裁
定不起訴處分,薛先生擔心這樣的判決,會不會造成以後有更多惡意攔車的行為。
男擋車抽菸"秀刺青" 無暴力威脅不起訴
開車行駛在馬路上,左邊一台黑色轎車突然衝了出來,迅速往右切,沿途不斷蛇行,最
後甚至停車擋住後方來車去向。擋車男下車後,點了一根菸,又捲起袖子露出手臂上
大片刺青,惡狠狠的眼神不斷盯著後方車輛看,疑似蓄意攔車挑釁的行為。薛姓車主
提告強制罪,檢察官卻裁定不起訴處分,薛先生無奈說:「不起訴很荒唐!」
男擋車抽菸"秀刺青" 無暴力威脅不起訴
薛先生想起對方的攔車行徑,還是很生氣!當時被攔車時間長達一分多鐘,提告對方
卻不用付法律責任,因為檢察官認定陳姓男子當時下車沒有出言恐嚇,而且下車也
沒有拿武器攻擊,確實畫面上看到的只有抽菸和露刺青,檢察官更認定後方車輛有
足夠的空間可以通行。只是這樣的判決讓薛先生懷疑,要是真的繞過前車,對方又
追上來怎麼辦?
男擋車抽菸"秀刺青" 無暴力威脅不起訴
律師陳君瑋說:「(原告)其實可以繞道通行,他(被告)並沒有妨礙通行的權
利,所以在強制罪的構成要件上比較不容易成立。」到底誰有理?雙方各說各話,只
是再看看男子疑似攔車的行為,法院對於強制罪的認定出現灰色地帶,薛先生擔
心這樣的判決結果,恐怕會讓以後惡意攔車的行為不斷發生。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6522
今年年初的事情
當事人申請再議,業經發回重審
結局:
本案號104年度偵緝字第334號,於中華民國5月4日經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
終結 依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提起公訴!
爽!
憑什麼隨便蘭別人的車啊??
起訴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