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警潛同志論壇抓毒 士院:「釣魚」合法
3.完整新聞內文:
王姓美髮師上UT網際空間「男同志論壇」,詢問「有人要調東西嗎?」楊姓警員發現,與王
攀談,確認他兜售安非他命,誘出對方面交。楊亮出警察服務證時,王嚇傻,從內褲掏出安
毒扔棄;士林地方法院依販賣二級毒品未遂罪,判刑1年10月。
士院表示,警察「釣魚」是指對有犯罪或犯罪故意的人以設計引誘方式,使他們暴露犯
罪事證,純屬偵查技巧,未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保障,對公共利益維護而言,也有必要性。
檢方指出,王本來就想賣毒牟利,警方誘稱「想購買」意在人贓俱獲,王非被慫恿而買毒來
賣。
王姓男子(42歲)從事美髮設計,曾因妨害風化、吸毒而遭判刑。去年7月23日王化名「
有人要調東西嗎?」登入聊天室,台北市三張犁派出所楊姓警員察覺有異,以「外商上班族
」代號詢問「調什麼東西?」,王回答「菸」。
交談多天,王對「外商上班族」懈防,講解「菸」就是安非他命,他說「全省都漲價了
,我可以讓你試」,雙方約8月5日交易。
王拿0.66公克的安毒賣3800元,但才一碰面,楊就亮警察服務證,王驚慌失措,從內褲
扔出一袋毒,拔腿就跑。埋伏員警衝出、壓制。王表示毒品是早上才向綽號「烏龜」的男子
買的,1包就要3500元,他不知對方身分。檢方認為王姓美髮師和「烏龜」是共同正犯,但
法官認為王是自行尋找販毒對象後買斷毒品,自己決定販出價格,與「烏龜」無犯意聯絡。
士院批評王無視法令販毒,助長毒品流通,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販賣二級毒品處
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王僅被扣得0.66公克結晶塊,獲利300元,和「毒梟」危害
不一樣,判他1年10月。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video.udn.com/news/314925
5.備註:
警察越來越聰明了
知道哪裡有業績XDDDD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