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松菸BOT 誠品直購商場旅館違法
3.完整新聞內文:
依促參法 台北文創不能轉售
〔記者游蓓茹、盧姮倩、郭安家、張慧雯、廖千瑩/台北報導〕松菸文創爭議峰迴路轉,
誠品昨才宣布願買回松菸園區內的誠品商場與旅館產權,台北市長柯文哲對此也樂觀以待
,日前還說兩週內可解決;但北市府昨指出,松菸文創是BOT案,依法必須先和台北文
創解約、再重新招標,誠品不能直接購買。
誠品:買回 年繳600萬權利金
誠品副董事長吳旻潔昨召開記者會,表示誠品預計買回松菸誠品商場,每年將繳交營運權
利金千分之五、至少六百萬元會直接交給市府;另將買回旅館,並保障最低繳交「六成住
房率」營運權利金給市府,若獲利更高,願給更多。
柯:確保收到錢 園區續發展
對松菸案看似有解,柯文哲昨上午受訪說,對市府來說最重要的是錢要收得到,同時園區
發展能對台灣文創真正有貢獻,畢竟一年才收五十六萬元實在太好笑;他指出,兩邊坐下
來好好談,談完後,最後來跟北市府商量新計畫,大家補簽協議,那就把事情解決掉。
不過,北市法務局副局長林淑華指出,根據「促參法」第五十一條到第五十三條規定,市
府跟富邦有促參關係,依規定不能轉賣;且誠品若要買回旅館,也無任何法源依據,此舉
不可行。
須先和富邦解約 再重新招標
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也說,依「促參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原則上不得轉讓出租,除非符
合第五十二條規定,是否有經營不善或重大違失,須強制接管,但須主管機關文化局認定
。
文化局則表示,初步研擬是不太可行,這並非單純房子買賣,依照松菸BOT契約第二十
.六條「契約當事人不能轉讓」,BOT的締約對象,都需要經過公開甄選的甄審機制,
選擇權被限縮,不是民間談好就定案;文化局初步認為,第一步要先與台北文創解約,重
新公開徵選最優投資人,才於法有據。
據了解,若要與台北文創解約,台北市政府需先買回松菸資產才能解約。市府人員私下表
示,之前認定台哥大違約,還可以扣掉違約金再買,但現在若要以「誠品要買」的理由去
買回市府資產,「實在很尷尬」, 因為無法扣錢,反而要花更多錢。
北市府副發言人黃大維說,市長已指出該案爭議問題,要求雙方溝通,並由乙方台北文創
公司提出具體解決方案給市府,方案也須由市府相關局處評估適法性,重新審視、調整合
約。
文化局表示,將等台北文創與誠品談好,正式提案後,才會正式審查、研擬可行方式 。
對買回恐怕於法無據,誠品僅低調表示,此案目前仍在協議中,能不能改或是會以其他方
式來進行,尚未有定案,恕無法回應;台北文創則表示,一切按照規定辦理。至於是否有
可能台北文創釋股給誠品,台北文創直言,「經營理念不一致怎麼釋股」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79592
5.備註:
市長的臉自己打
台北文創明白地說『經營理念不一致』,這樣誠品就不能以釋股入主台北文創
對於經營權的轉讓,底下的各局處也出來說不是民間自己喬好就OK
柯P自己真的要再多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