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豪大雨標準修正 將更具彈性
3.完整新聞內文:
雨災是台灣最常發生的災害,過去分級標準是以24小時為單位,無法反映短時間強降雨。
現行規定24小時累積雨量達130毫米以上稱為豪雨,中央氣象局今天向行政院報告修改豪
大雨標準,只要24小時累積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累積100毫米以上,都算豪雨。
現行降雨分級,大雨是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毫米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小時雨量達15毫
米以上的降雨現象;豪雨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130毫米以上;若24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
以上稱為大豪雨;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以上稱為超大豪雨。
中央氣象局上午在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會議報告「修訂豪(大)雨雨量分級標準」,將大雨
改為24小時累積雨量達80毫米以上,或1小時雨量達40毫米以上;豪雨指24小時累積雨量
達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達100毫米以上;若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以上稱為大豪雨;
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0毫米以上稱為超大豪雨。
毛揆聽取報告後表示,雨災是台灣最常發生的災害,過去分級標準是以24小時為單位,無
法反映短時間強降雨,這次調整較有彈性(如「豪雨」標準調整為:200毫米以上/24小時
或100毫米以上/3小時以上),且修訂分級標準後,各分級的名詞定義將更明確。
他表示,確認新豪(大)雨雨量分級標準,請交通部函頒實施,並請氣象局加強對民眾溝
通,各防救災機關(單位)儘速配合修改相關應變處置規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512003974-260401
5.備註:
豪豪豪大雨。
我覺得這樣是變嚴苛了吧?
原本24小時累積雨量達130毫米以上稱為豪雨,
後來只要24小時累積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累積100毫米以上才算豪雨。
還是有人可以解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