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keweng (滿懷感激的mike)
2015-05-12 21:30:19自己於今年4月底時去勃肯鞋專賣店消費,
購買後向店家索取統一發票,
店員卻告知該店免用統一發票,
當下只給了一張手寫的估價單,
因覺得以勃肯鞋專賣店的營業額應不至於低到適用免用統一發票,
當然不見得需要開發票,但就是想求證,
所以後續就在中區國稅局的網頁檢舉,
但就在昨天收到國稅局寄來的函,如下縮圖:
http://imgur.com/yO3jlQ1
就在"說明二"那點寫:
請舉證為何商家需使用統一發票(如:營業額.進貨主要往來廠商及金額等資料)
老實說真的有點傻眼,一般消費者怎麼可能拿的到這些資料?
難道國稅局有沒有這個權利去調查店家的營業額,
結果卻是要消費者去蒐證(這難度太高了吧),
不知道有沒有鄉民遇過類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