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還蠻有經驗的
之前念愛河旁邊那間高中,樂團裡彈bass的學姊真的太殺了
成發之後,我竟不知不覺跟著學姐走了好長一段路
走到中央公園她要上公車了,我沒想什麼就跟進去
真是白癡啊我
明明家住完全反方向
就在這時,往我家的公車剛好駛過
是末班車了o'_'o
耳邊響起蕭煌奇的歌聲,我不禁哭了起來
車上五顏六色的光像在嘲弄我,好冷好冷......
「吶,學妹,你怎麼在這裡啊?」
一條皺皺的手帕伸了過來。
應該是因為身上的雄女制服吧引起的同情吧!
不然學姊身為全校風雲人物,怎麼可能認識我。
「認識喔。」 學姊竟讀懂我的心思。
「你就是每次成發都坐第一排的學妹吧?」
「......」
「學妹,你有帶那個嗎?每次成發都會帶的那個?」
學姊說的是她的一比一人形立牌,是我的加油神器,當然是帶著的。
「好,就在這裡下車。」
學姊說,車剛開到中山大學門口。
「其實我不住這裡的。先去我男友宿舍吧!」
這就叫宣示主權嗎?知道我在跟蹤,故意把我帶來這裡...
這時學姊從書包拿出一罐紅色油漆,朝人形立牌潑下去。
我差點又要哭了,學姊卻在立牌上蓋了好幾個血手印
「這是要給那個賤男人一點教訓,嚇死他!」
原來學姊撞見男友劈腿,還是在成發的現場。
那首安可曲的每個音符都是眼淚啊。
自認最關心學姊的我,竟完全沒有察覺。
「這是什麼啊?」學姊指著立牌上一處水漬
打斷了我自責的沉思。
我怎麼敢說,那是我每晚抱著妳睡覺流的口水 >/////<
深夜的中山大學,忽然有種深深的悲涼
學姊為了那個男人這麼拚命,就算報復也要想出最華麗的劇情
看了看人形立牌那雙泣血的眼睛
我們都只是工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