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南部〉搶夜市生意? 高市17「商展」遭檢舉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前鎮等四個區共十七處「商展」遭檢舉違規,引發議論,
地方盛傳背後是南高雄某夜市股東搞鬼,意圖迫使商展退場,讓生意變差的夜市凝聚
更多商機;但高市警局、經濟發展局均無法證實傳聞。
4區被檢舉違規 警先勸導
高市警表示確實收到檢舉,一切依法處置,但考量實際情況與交通衝擊等因素,
原則上會先勸導。經發局則提醒攤商,高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
今年十一月十二日前需登記,才有機會進行合法程序,請業者把握時間。
「商展」屬台語說法,就是道路兩側臨時攤販的俗稱,也有民眾直接稱呼夜市,
但與集中、固定時段的夜市不太一樣,商展通常每週一晚至兩晚,在某些人潮多
的路段擺攤,規模不會太大。
高市議員陳慧文昨在總質詢時指出,五月初警方接獲檢舉,指稱前鎮、小港、苓雅、
鳳山等四區共十七處商展違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求警方依法處置。
陳慧文認為這些商展存在許久且部分屬弱勢,市府應多些包容。
地方則盛傳,檢舉動機疑因南高雄某夜市生意衰退,夜市股東遂找人向警方檢舉,
把員警當「工具」以迫使商展退場,進而讓攤商、民眾都導入夜市;且高雄的商展
不少,為何僅針對前鎮等四區?背後一定有人搞鬼。
經發局將尋求合法機制
熟悉夜市的地方人士直言這種手法太拙劣,市府相關單位不應變成商業利益打手;
陳慧文則呼籲經發局,應設法輔導攤商或商展合法化。
經發局長曾文生說明,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內容,主要是針對集中區域
的既有攤商設定,部分不定期、移動式的商展並沒列入;但經發局願與相關單位研議,
替商展尋求合法機制。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879697
5.備註:
附上流出來的三份公文電子檔
http://i.imgur.com/YepD1NP.jpg
http://i.imgur.com/ClWyCJ4.jpg
http://i.imgur.com/0iWsXpf.jpg
作者:
scarface ((<ゝω・)綺羅星☆)
2015-05-13 13:15:00可是本質上就是違規~
作者: a77942002 2015-05-13 13:16:00
沒辦法 法治~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15-05-13 13:17:00就幾十台車每天換不同地方停下來擺攤,台北好久沒看過了通常停在國中小的人行道上
作者: qq955166 (*~阿豪~*) 2015-05-13 13:19:00
南部真的無法治
作者:
KBoy (Gott ist tot)
2015-05-13 13:22:00ㄧ些都二三十年以上歷史了,小時候蠻喜歡逛的
各縣市類似的夜市一大堆 包括天龍國在內說南部沒法治的 看看台北新北一堆類似的夜市都沒事
作者:
cuper (觀念錯誤會害到人)
2015-05-13 13:24:00違規就違規 講那麼多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05-13 13:26:00不是違規就是貴,夜市可悲的宿命
作者:
BOBYCHEN (轉吧!!七彩霓虹燈)
2015-05-13 13:27:00還是這種流動的夜市好逛阿..方便便宜又好吃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15-05-13 13:31:00南部就愛這味
作者:
dunkindonut (dunkindonut是跟我說等一)
2015-05-13 14:10:00南高雄又生意差就金x 凱x了啊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5-05-13 14:24:00以前"商展"就是沿著馬路在路邊擺攤...
說南部沒法治的大大 不曉得師大夜市掃完沒? 合法沒?
作者: hostage911 (晴天雨天) 2015-05-13 14:38:00
那兩個都很難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