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部〉搶夜市生意? 高市17「商展」遭

作者: policia (policia)   2015-05-13 13:46:23
※ 引述《lanslot0920 (大叔一枚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南部〉搶夜市生意? 高市17「商展」遭檢舉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前鎮等四個區共十七處「商展」遭檢舉違規,引發議論,
: 地方盛傳背後是南高雄某夜市股東搞鬼,意圖迫使商展退場,讓生意變差的夜市凝聚
: 更多商機;但高市警局、經濟發展局均無法證實傳聞。
: 4區被檢舉違規 警先勸導
: 高市警表示確實收到檢舉,一切依法處置,但考量實際情況與交通衝擊等因素,
: 原則上會先勸導。經發局則提醒攤商,高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
: 今年十一月十二日前需登記,才有機會進行合法程序,請業者把握時間。
: 「商展」屬台語說法,就是道路兩側臨時攤販的俗稱,也有民眾直接稱呼夜市,
: 但與集中、固定時段的夜市不太一樣,商展通常每週一晚至兩晚,在某些人潮多
: 的路段擺攤,規模不會太大。
: 高市議員陳慧文昨在總質詢時指出,五月初警方接獲檢舉,指稱前鎮、小港、苓雅、
: 鳳山等四區共十七處商展違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求警方依法處置。
: 陳慧文認為這些商展存在許久且部分屬弱勢,市府應多些包容。
: 地方則盛傳,檢舉動機疑因南高雄某夜市生意衰退,夜市股東遂找人向警方檢舉,
: 把員警當「工具」以迫使商展退場,進而讓攤商、民眾都導入夜市;且高雄的商展
: 不少,為何僅針對前鎮等四區?背後一定有人搞鬼。
: 經發局將尋求合法機制
: 熟悉夜市的地方人士直言這種手法太拙劣,市府相關單位不應變成商業利益打手;
: 陳慧文則呼籲經發局,應設法輔導攤商或商展合法化。
: 經發局長曾文生說明,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內容,主要是針對集中區域
: 的既有攤商設定,部分不定期、移動式的商展並沒列入;但經發局願與相關單位研議,
: 替商展尋求合法機制。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879697
: 5.備註:
: 附上流出來的三份公文電子檔
: http://i.imgur.com/YepD1NP.jpg
: http://i.imgur.com/ClWyCJ4.jpg
: http://i.imgur.com/0iWsXpf.jpg
好奇怪,
一般民眾去檢舉高雄經典特色,三角窗咖啡店水果行機車店等等行業,
怎麼都沒有看到高雄市警局發公文通令各轄區執行開單取締呢??
看一下天龍國內,哪家咖啡店敢在騎樓放營業桌椅呢??
最近常在PTT出沒的高雄市警察網軍,要不要跟大家說說看呢??
是因為一般民眾沒權沒勢,所以高雄市警局的鴿子就大小眼處理嗎??
用違規時間來看,商展最多當夜4-5小時,
而高雄經典特色三角窗違規,卻是常態性,一天都是10小時起跳,
商品箱子攤車都已經占用行車道路與路口,危險程度不下於商展。
權衡對照,
怎麼是先處理,而且還是認真的發公文處理商展呢??
在PTT上常出沒高雄市警察網軍,要不要貼一下貴局有無相關公文啊??
不要說,網路鄉民都誤會你們辛苦的警察。
都有給高雄市警局警察網軍說明的機會,我也都同時發站內信給貴網軍唷。
目前我都還沒收到網軍的回信,或公開回應。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5-13 13:47:00
PPT??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5-13 13:47:00
等等警察網軍又要說你酸他們>口<
作者: G888888   2015-05-13 13:51:00
網路警察可能只去高雄版
作者: jkljkl112233 (小雨)   2015-05-13 13:53:00
高雄警察會來八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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