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臺不屬文化景觀 法務局:因侵害人民財產
http://goo.gl/IakvcC
2015年05月13日12:13 蘋果日報 (陳思豪/台北報導)
中信金舊總部所屬的「新舞臺」,去年底被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認定為文化景
觀,未來重建也須保留舞台樣貌,同時維持原來表演空間機制。但中信金認為此舉侵
犯財產提出訴願,訴願審議委員會4日決議,認定文化局無法源依據,撤銷文化景觀
的身分。
北市副局長王曼萍表示,新舞台當初被列為文化景觀還有一條附帶決議,就是提到新
舞臺所在基地,必須維持原有的表演空間機能,也就是說未來該建物重建,還必須規
劃一部分作為展演空間,但訴願委員會認為該條附帶決議並無法源依據,且限制中信
金財產權行使,因此撤銷原處分。
王曼萍表示,目前北市共有8個文化景觀,但沒有任何一個有附帶決議,差別在於其
他文化景觀只需恢復原空間,無規定使用模式,但新舞台要求維持原有的表演空間機
能,且變更機能還須經過文資審議委員會同意,這樣做法讓人民財產權受到侵犯。
王曼萍表示,儘管撤銷文化景觀身分,但文化局仍可再提,若不帶附帶決議,他認為
就沒有太大爭議,此外這也是訴願委員會首次撤銷文資委員所做的決議。
==
原來是這麼回事,就說了得罪方丈還想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