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器官交易合法化?

作者: KennethC (Smith)   2015-05-14 00:49:51
  餓死抬頭,想問器官交易為什麼不能合法化?
 上大學前,沒想過這問題;上大學後,接觸到某堂課提到這問題,
 感覺器官交易合法化並無不妥。
 所以......為什麼臺灣不實施器官交易合法化呢?
  試著想想,一個年輕人A,經商失敗,背負了龐大的債務,
 已決定只有自殺一途。
 但這時候,有富豪患有重病,且願意出高價購買A的某器官,
 如果交易成功,結果會是什麼?
  富豪活著,繼續享受他未來的人生;
  年輕人A還清龐大債務,雖然身體殘缺了(可能少顆腎臟、少片眼角膜),
  但他就有能力繼續生活下去(不自殺)。
  
 所以......創造了雙贏、甚至三贏的局面(政府可以課稅),
 那麼......器官交易有何不妥呢?為什麼不能合法化?
  更甚說不定還能減少掠奪人體器官的行為。(法輪功)
  (因為器官已經有可以合法取得的途徑了,不須犯罪)
備註: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加碼問:
  我很討厭上面那句話,為什麼自殺不能解決問題?
  比如說一個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龐大負債、黑道追殺。
  為什麼自殺不能解決問題?
  難道活著,之後被抓到,虐殺,就是生命可以給的出路嘛。
  還是說,你覺得有可能隔天
  破鏡重圓、家庭重組、負債不用還、黑道放棄追殺你,
  這種可能性嘛。
             ?
作者: YU0121 (愛玉冰™)   2015-05-14 00:50:00
肥宅的陽具可以無條件捐贈了 反正一輩子用不到
作者: qwop8765 (冰騎士)   2015-05-14 00:51:00
你怎麼斷定交易是合乎倫理或不合乎?
作者: hongzero (龍門零)   2015-05-14 00:51:00
怒捐盲腸
作者: kiergh (小香)   2015-05-14 00:51:00
有些東西開始有市場 中下階層的人可能就一輩子沾不上邊了
作者: hyde0815 (茶)   2015-05-14 00:52:00
物以稀為貴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5-05-14 00:52:00
等你要換腎卻要花五億才能換 再來發文吧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5-14 00:52:00
因為有錢人會連窮人的器官都剝奪了....
作者: gigicod (CD play2)   2015-05-14 00:52:00
金錢如果可以衡量所有事情是很可怕的,另噓排版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5-14 00:53:00
這種東西會加大仇富....
作者: qwop8765 (冰騎士)   2015-05-14 00:53:00
如果我今天是kmt黨主席 全世界只有一個人有合我的器官
作者: edouard09 (方文山下智久)   2015-05-14 00:53:00
自殺當然不能解決問題,要不然你欠錢黑道會放過家人嗎?就算你家人別人還要幫你收屍很不方便
作者: edouard09 (方文山下智久)   2015-05-14 00:54:00
*就算你沒家人別人還要幫你收屍很不方便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5-14 00:54:00
樓上的事件不用合法也能發生啊 = =
作者: edouard09 (方文山下智久)   2015-05-14 00:56:00
器官交易部分,這樣就會出現器官貸款吧?不是什麼東西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5-14 00:56:00
那叫啥 醫療近用權之類的吧 還有黑市?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5-05-14 00:56:00
我完全看不懂你在舉沙小例
作者: qwop8765 (冰騎士)   2015-05-14 00:57:00
如果今天讓他合法化 我可以偽裝成一切合法 想吵都沒得吵這種東西只要合法化 一定會有漏洞可鑽 法律沒那麼神
作者: g794136 (台灣鮑魚哥)   2015-05-14 00:58:00
會有人一直生小孩然後賣他們的器官賺錢...
作者: edouard09 (方文山下智久)   2015-05-14 00:59:00
這種有錢就可以買魔法石復活的心態,我看原po電動打很兇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15-05-14 01:00:00
fuck the poor 結案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5-14 01:00:00
其實有錢就能買魔法石復活的世界快要到了....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5-05-14 01:00:00
故意忽略我的回文了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5-14 01:00:00
吃石補體拉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5-14 01:01:00
看看精美的3d列印器官,10年內可能會有人體實驗。
作者: edouard09 (方文山下智久)   2015-05-14 01:01:00
所以窮人就該死阿,這種事情健保打死不會給付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5-14 01:02:00
有這件東西 理論上可行 技術上可行 合法 不同層次
作者: qwop8765 (冰騎士)   2015-05-14 01:04:00
@lturtsamuel 姑且當你在說我好了 我回答了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5-05-14 01:04:00
你舉例有問題
作者: qwop8765 (冰騎士)   2015-05-14 01:05:00
重點不是那個 你一旦合法化 等同於讓他的行為擁有正當性我現在是假設有力量的人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去搞你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5-14 01:06:00
以生命衡量的話,無論如何都會搞死你,除非他吃齋念佛.有沒有立法根本不重要= =
作者: qwop8765 (冰騎士)   2015-05-14 01:07:00
我1:05回的文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5-14 01:07:00
要你去死還是去監獄關,自己選也知道選哪邊吧XD
作者: edouard09 (方文山下智久)   2015-05-14 01:08:00
沒家人又怎樣?幹我當兵時一個哨點有人自殺晚上還要照
作者: qwop8765 (冰騎士)   2015-05-14 01:08:00
即使不舉這個例子 器官交易有多少價值?合法化後
作者: judypan1024 (m)   2015-05-14 01:18:00
等3d器官列印吧……依現在科技進步速度應該不會太久
作者: p16771 (葬月)   2015-05-14 01:30:00
因為人不能成為交易的客體,照你的邏輯,我也可自賣為奴?人永遠是主體,這也就是人性尊嚴的核心
作者: Chialala (石頭火鍋)   2015-05-14 02:04:00
道德風險
作者: ku8l (肥宅長得很噁心)   2015-05-14 02:16:00
推你 支持你想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