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狗躺路中間 駕駛無視直接輾過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5-14 04:32:55
※ 引述《legos4710 (EG)》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狗躺路中間 駕駛無視直接輾過
: 時間: Thu May 14 03:24:43 2015
: → mybaby520: 而八卦版的鄉民不反對虐狗的仇狗鄉民多不多? 當然多了 05/14 03:56
: → mybaby520: 又不是第一天來了 抓比較明顯的幾個當靶就OK 05/14 03:56
: 推 yukime46: 不論道德論法律好了,把狗活活輾死早就逾越動保法第六 05/14 03:57
: → yukime46: 條了好嗎 05/14 03:57
: 噓 JCS15: 不反對虐狗就仇狗? 笑死 白目的狗就跟雞掰人一樣 欠教訓 05/14 03:58
: 推 mybaby520: ??不反對虐狗不叫仇狗叫什麼 05/14 03:59
: → mybaby520: 虐狗違反動保法 支持違法行為還有什麼好說的? 05/14 04:00
: → JCS15: 動保法好棒阿 我突然想到昨天早餐吃培根 中午吃雞、魚 05/14 04:03
: → JCS15: 我可沒說那路中的狗雞掰 也不認同車主輾過 05/14 04:03
: → JCS15: 我是不反對看到那種在路上亂吠,追路人的狗被虐 可沒仇狗 05/14 04:05
: 推 mybaby520: 還是得遵守法律阿 總不想被人說潛在罪犯吧 05/14 04:05
: → s9209122222: 狗為什麼躺在路中央呢? 因為他覺得你有腦袋懂得閃過 05/14 04:05
: → s9209122222: 他 05/14 04:05
: → JCS15: 我可沒有要護航碾狗啊 至於為什麼躺路中你應該去問飼主 05/14 04:08
: → mybaby520: 因為不知道你的支持能實行到什麼程度 思想潛在犯一詞聽 05/14 04:08
: → mybaby520: 來嚴重但質疑很合理 05/14 04:08
: → JCS15: 哇塞 帽子越來越大了 謝謝 05/14 04:09
: → mybaby520: 亂吠是沒差 被咬我也是會還手的 這人之常情吧.. 05/14 04:09
: → mybaby520: 不要到虐待程度都還正常吧? 05/14 04:10
排除掉某些虐狗變態,那些對人有主動侵略性的雞掰狗被虐我不反對,
被侵略的人不管用什麼舉動反擊我都不反對,
至於違反動保法,我只能說每個人的容忍程度不同,
有些人到了無法忍受的時候就會選擇使用違法的手段,
殺人有罪也是有人會被逼到殺人,
反正法律擺在那裡,選擇要觸犯的人避免不了刑責。
我覺得真正的重點是,飼主是否有善盡照顧的責任、
有沒有教好自家的狗,不要棄養、不要放任自家的狗隨意妄為,
而去侵犯到他人權益,這些都做到好,
你家的狗還被虐待那就是先前排除掉的虐狗變態,
這種變態才是真正的仇狗到令人無法忍受。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14 04:35:00
飼主責任一回事,看到狗輾過去一回事而不是飼主也有責,所以輾狗純屬正常這種反應
作者: DarkIllusion (′・ω・‵)   2015-05-14 04:36:00
不對 看到狗在路上不小心輾到就是仇狗了喔!
作者: yukime46 (卍啊㊣擎♂天♂柱㊣嘶卍)   2015-05-14 04:39:00
真不知道這裡有多少人默默認可輾狗者當下的心態
作者: losel   2015-05-14 04:40:00
樓上是輾的那個人,要不然你怎麼知道他當時在想啥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5-14 04:41:00
八卦版就是一堆社會邊緣人,思想畸形,邏輯不好也不奇怪
作者: yukime46 (卍啊㊣擎♂天♂柱㊣嘶卍)   2015-05-14 04:42:00
影片表現得還不夠刻意嗎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5-14 04:45:00
抱歉我不是指你,我是指八卦版的一些人,sorry讓你誤會
作者: losel   2015-05-14 04:46:00
car #1LKECVUm 倒是有國道閃狗事主現身說法 只能說命真大
作者: mybaby520 (麥卑鄙)   2015-05-14 04:46:00
那是國道 車速行駛較快 跟此案不一樣吧
作者: ku399999   2015-05-14 04:47:00
只要沒超速 我不信想煞車煞不住 可接受的原因對我不存在
作者: sweetmiki (只有初音 沒有未來)   2015-05-14 04:48:00
說實在一堆閃狗的意外 還是以自己為優先比較實在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5-14 04:48:00
或許我該說成是"可以理解"而不要說是"可以接受"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5-14 04:49:00
我怎麼覺得這篇重點是簽民檔啊
作者: mybaby520 (麥卑鄙)   2015-05-14 04:49:00
閃不掉撞上去既不是惡意也非無故 不會違反動保法第6條
作者: RClove0913 (宇宙大肥宅)   2015-05-14 04:56:00
是前年的吧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05-14 04:58:00
blaz大正解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5-14 07:35:00
輾狗很正常阿 誰叫他擋在路中間 會怕閃他死自己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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