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不少這種飼主~
認為狗不是她養的,他只負責餵。
狗躺路中間不關他的事,結果人家一輾到說自己是飼主,要人家賠錢。
不過話說遇到這種飼主,這台車主人當時也做錯了。
在輾過以後回來應該立刻打電話報警的。
"主人放狗在中央"
相信大多數警察或法官都知道要判主人
"沒照顧好寵物""違反動保法""公共危險罪"
結果他一走掉,事情就變他的問題了。
不是真是奇怪,這問題怎看都是主人的問題阿?
為什麼記者把風向帶到車主上?
難道有哪個文明國家養的狗可以大辣辣躺在馬路上?
你以為你是印度牛喔?
我強烈建議這次把這位飼主多罰幾條,這樣才會減少飼主放狗在路中間的
"公共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