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ankshyu (frankshyu)》之銘言:
: 為甚麼台灣媒體都寫最重可判__
: 殺人罪重可判死刑
: 台北市最重可與遠雄解約
: 酒駕最重可判無期
: 甚麼都寫最重
: 阿最輕咧
: 每個最輕都不寫出來
: 還是一堆阿伯阿姨看到最重就高潮
: 說哇豪可怕喔最重可以判這麼重喔
: 最後每個馬都在法院哭一哭,無罪開釋,或是輕輕放下
: 無罪請回
: 請問媒體是自己智商太低,還是把觀眾當白痴?
新聞媒體告訴你的法律相關消息,基本上你都不應該相信。
還記得頂新事件時,有個賣無毒食品的江醫師向法院聲請:對頂新發十億元的支付命令。
法院裁准支付命令了,於是數家媒體斗大的標題:「法院判頂新賠江醫師十億!!!」
這就是台灣媒體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