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說
寧可錯放99人,也不可誤殺一人
現在支付命令也該如此壓
寧可讓99人討不到債,也不該讓1個無辜的人被詐騙
是不是這樣
應該是吧...商業無法運作又怎樣?人命關天,
法律欺負到善良的百姓就是該打,該死,該廢 ...
當然如果是欺負壞人,那倒是還好...
※ 引述《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之銘言:
: ※ 引述《MJdavid (我剛出社會)》之銘言:
: : 因為有法院公文「送達」的法律問題
: : 我家社區去年還是前年管委會就決議
: : 不代收法院公文書
: : 頂多讓郵差到你家信箱上貼通知書
: 看美劇有一種職業,就是專門遞送法律文件,
: 比如收件人是醫師,就扮成護士,讓收件人在不注意的情況下收帳單相關的文件。
: 很多電影也有這種橋段。
: 米國是不是要親手交到收件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