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作者: Garbolin (職業阿宅)   2015-05-14 19:37:53
※ 引述《pchunter (po)》之銘言:
: ※ 引述《Ting1024 (無)》之銘言:
: : 沒爭議的就算了
: : 有爭議的就可以申訴
: : 上訴
: : 這樣即可
: : 法律其實很簡單,只是法律人故意把他弄難
: : 怕失業,很遜...
: : 白話文會不會講?判決書寫那種半文言的是給鬼看喔
: : 受不了這群人...
: 修法改成『支付命令,逾期未答覆者,視為拒絕承認』
: 這樣不就好了?
: 真的會賴帳的壞人,你給他支付命令
: 他只要說:『異議』
: 債權人就沒皮條了
: 反而一般善良老百姓
: 收到支付命令
: 還以為只是詐騙
: 結果逾期沒異議就gg了
: 司法界說這樣很省事,根本腦殘
: 之前有幼稚園小孩因為沒拋棄繼承
: 結果背一堆債務
: 司法界當時也有學者說:
: 「你自己不把握時間拋棄繼承,
: 讓自己權利睡著,
: 怪我嘍?」
: 後來人民罵得半死
: 才修法成「債務限定繼承」
: 司法界不要這麼懶,好嗎?
小魯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房子長期租人,戶籍還在裡面
那如何知道房客沒有偷用支付命令這招搞你呢?
有哪個地方可以查詢呢?
如果純粹房客就能簽收,真的很可怕呢!
20天就要查一次了阿!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14 19:38:00
住二樓你住國外的話,恭喜
作者: Restman (生平無大志)   2015-05-14 19:39:00
有心人要弄你很簡單 你要自救卻複雜的要死 真的很鳥
作者: EdmundLi (君宰寰宇造天機!)   2015-05-14 19:40:00
這系列文看膩了 這東西正反都沒門檻 不會廢掉的自救很複雜? 寫個便條我反對就好了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5-14 19:43:00
等下會有法律人說你活該
作者: Garbolin (職業阿宅)   2015-05-14 19:43:00
問題是根本還來不及知道可能就判下來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5-14 19:44:00
房客簽收不發生送達效力
作者: Garbolin (職業阿宅)   2015-05-14 19:44:00
所以才想知道要如何防範
作者: chuchnoot (UP)   2015-05-14 19:44:00
阿你不知道是要怎麼我反對...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5-14 19:46:00
管理員收,你就GG了
作者: tv5566 (爽)   2015-05-14 19:47:00
不收也是死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5-05-14 19:48:00
法律人會說你活該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5-05-14 19:49:00
鬼島爛法死不肯修
作者: Skabo (kaka)   2015-05-14 19:57:00
法律系就是台灣的亂源 現在才知道嗎?
作者: Garbolin (職業阿宅)   2015-05-14 20:07:00
書面送達,他真的要搞你不能冒名簽收嗎?
作者: tv5566 (爽)   2015-05-14 20:10:00
這土雞城 剛好是土雞城 不然就被法拍了
作者: hzs6111 (hu6111)   2015-05-14 20:19:00
小心老人被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