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ryoo (說好話)
2015-05-15 01:10:20蘋果日報
少女哭訴「屁股痛」 竟是.....
2015年05月14日19:53
苗栗縣曾姓男子因為在苗栗某農會附近擺攤賣紅豆餅,而與一旁豆花老闆娘智能不足的13
歲女兒熟識,少女常到曾男家玩,2011年暑假曾男再以電話邀約少女到他家玩,卻趁機以
重物堵住房門,性侵少女。由於少女隔年另遭余姓男子性侵,她回家向母親哭訴屁股痛,
才說出曾男也曾對她做過類似事情。台中高分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曾男3年8月徒刑。
2011年8月,41歲曾男致電少女邀約她到家裡玩。少女依約到曾男家後,曾男帶他進入自
己房間,佯稱門鎖壞了,搬出約70公分高的箱子堵住門口,再將少女抱到床上性侵得逞。
少女因智能不足,不知是性侵,當場沒反抗。
直至隔年4月,少女在廟會結識39歲余男,余男見她智能不足可欺,載她出遊,晚間7時許
卻把她帶到超商外、無人經過的陰暗的廢紙箱區性侵少女。因少女回家哭著跟母親說屁股
痛,並告訴母親曾男也曾對她做過類似事情,母親於是怒告2人。
曾男被告後否認,辯稱當時已在某家人力公司兼差上班,是遭對方誣陷。由於曾沒有通過
測謊,且法官查出案發當天並沒有曾男的打卡記錄,因此認定他性侵少女。余男去年二審
已被判刑3年8月。(鄧玉瑩/台中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14/610059/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