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保險 雇主費率擬低於6成
聯合報 記者李昭安/台北報導
為建構台灣長期照護體系,行政院密集審議「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院長毛治國已敲定
,長照保險整體財務,政府支出比率不會低於百分之卅六;雇主保費分擔比率則擬由原規
畫的六成「往下修」,減輕企業負擔。
行政院希望最晚明年完成長照保險法立法,經過兩年時間準備,二○一九年上路。
長照保險法仿照健保制度,民眾一出生就納保,保費將用來因應高齡化社會失能照顧給付
之用。
衛福部原規畫,保費分擔比率比照健保,雇主、個人、政府分別負擔六成、三成、一成。
但工商團體高度反彈,希望雇主費率砍半至三成,由政府負擔四成。
政院官員表示,企業近期面對法定工時縮短、加薪四法等可能實施的新制,負擔逐漸增加
,「局勢已跟當初不太一樣」,為讓長照保險順利推動,毛揆同意個人負擔三成不變、雇
主分擔比率調降到六成以下,由政府「吸收」雇主負擔,但實際費率仍待討論。
官員坦言,目前有三、四種費率計算方案待討論,且財政部與衛福部主張「大不同」,財
政部從財源角度思考,衛福部則站在社會福利角度,「費率部分還有得討論」。但目標仍
希望五月底前完成審查,送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下周將再
召集跨部會審查。
馮燕表示,以長照保險初期開辦規模約一千億元計算,政府財務支出就不會少於三百六十
億元。政府財務來源包括公務預算、菸捐、房地合一課稅稅收、醫療基金等。
新聞出處:聯合報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90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