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端消費產品本身就是會越來越複雜
又不是純買水果這種單純產品
再製品、加工品最後會不會變成買個布丁大小
原物料標示卻要拿上三張A4紙,各原料的檢驗證明
鬼島政府真是逐末捨本的代名詞
一家廠商如果出貨給三家那就有三個下游
上游一定比下游少的,結果叫下游管控標示以示負責
大力給他罰下去好嗎? 賠償+刑責行不行呀
每次跟勞基法一樣罰個幾萬是有誰會鳥呀
合格檢驗證明又不難用,拿a貨送驗,出b貨給下游大家都嘛知道
每次看這種新聞都會讓我對鬼島的向心力削減、政府的公信力喪失
拜託,真心誠意的說,加油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