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實話
長照只有一個字的問題 就是
錢
窮苦家庭沒錢請看護、住長照機構
而為了要照顧長照失能者 必須自己下去照顧
結果就是更多損失一份勞動力
=> 窮上加窮
這次通過的長照法 只是稍微訂出一點長照機構品質底限
至於最大最恐怖的核心問題 錢
五年120億只能算個狗屁 要解決上面的問題 多個0有機會
相反的, 這個核心問題不解決,
5年120億是要開去哪?
我為什麼知道
因為我家曾有過需要長照的老人
還好 萬幸我家(應該說我大伯家等聯合起來)還出的起長照機構費用
是還可以的長照機構
但那是三四個兒女養一個失能老人
未來兩個人 一個人養一個老人
那真的難以想像
這才是問題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