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chmood (平凡鳥日子)》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
: 2.完整新聞標題: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3.完整新聞內文:
: 醫療糾紛法草案正在立法院朝野協商,為消弭部分醫事人員對醫糾法的質疑,衛生福利部
: 昨公布醫糾法其中九條法令修改內容,其中針對爭議極大的補償金來源,取消醫療機構或
: 醫療人員支付其中百分之卅的比例,改成立醫療風險分擔金,並由全台醫療機構支付,其
: 餘經費由政府籌源。
:
: 換言之,醫生不必再負擔補償金,改由醫院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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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解決醫界五大皆空及醫療糾紛問題,衛福部推出醫糾法草案,卻引起醫界強烈反彈,認
: 為醫糾法漏洞太多,反會增加醫糾案件數,根本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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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福利部次長林奏延表示,近期不斷與各界對談,針對多數團體及網友提出的疑慮,綜
: 觀審視再度修改醫糾法草案。新修正的草案內容除了刪除醫療常規,補償金來源改為成立
: 「醫療風險分擔金」,由全台的醫療機構分擔。
:
: 至於補償金不足部分由政府籌措,並在草案中明文規定「醫療風險分擔金」須由「醫療機
: 構」繳納,且不得轉嫁給醫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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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奏延說,補償金給付除涵蓋「無法排除因果關係」的醫療糾紛,「有因果關係」的事件
: 也納入補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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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勞盟理事褚寧瑋表示,對於補償金支付,醫勞盟立場並不是最在意,而是醫糾法仍有許
: 多漏洞,像是病方取得補償金後還能提告,這樣規範第一線醫療人員,反而會增加醫糾案
: 件數。
這樣修法方向還算可以
萬一有醫糾 總算不用醫療人員出錢了
但是變成醫院出錢還是有可爭議的地方
醫院如果要出醫療風險分擔金
羊毛出在羊身上
賺的錢少了 那給醫療人員的薪水.年終獎金不就也會跟著縮減?!
台灣人喜歡告醫師討誠意是全民共業
這種無法避免的醫療賠償問題
不應該由醫院方出錢來成立醫療風險分擔金
應該是要由全民共同承擔
台灣的健保費本來就太便宜
最理想的做法是提高健保費
每個人+$10 1年就有$2億的醫療風險分擔金了
從提高的健保費中規劃出一部分當作醫療風險分擔金
然後 應該也要限制醫療風險分擔金的科別
不是全部的醫師都可以使用
限定5大科+急診 即可
不然 其他皮膚科.醫美...也來花到這些錢 不就很不公平??
醫療風險分擔金 : 限定5大科+急診
財源 : 健保費+$10 一年2億
符合公平正義 而且財源應該是足夠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