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企業主都這樣嗎?
你付薪水到底是買員工時間 還是要叫員工幫你做好事情?
工作應該是責任制 把事情做好即可 其他員工要幹嘛都可 不要危害利益即可(ex資安)
但台灣企業主似乎都認為我是付你錢買你時間 時間沒到你做到死就對了
要員工做更多事不該用逼迫的
應該從績效去處理 你可以發更多獎金讓員工做更多事情
不然領多少錢做多少事情 事情做完即可
管人不是這樣管的 你該重視工作 而不是這些鎖事
※ 引述《Edward56 (大魔王1號)》之銘言:
: 我爸的其他員工都上班給我看手機
: 顧機台給我邊顧邊看
: 偏偏我又沒立場罵他們
: 因為我又不是老闆
: 幹!
: 給我上班看臉書
: 欠罵?
: 禁止他們看很不人道嗎?
: 我爸明明看在眼裡卻放任他們這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