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台北市政府BOT制度研討會上半場小結

作者: yuikai (凱)   2015-05-17 12:15:31
http://imgur.com/HTPt3W3
http://imgur.com/lf3uaq1
看媒體都沒報導這場重要的研討會
魯蛇小弟有參與 就簡單的歸結早上研討會的一點小結
早上的與談者: 林副市長欽榮、江耀宗博士、鄭文龍律師、王韻茹教授
黃崇哲博士、法務局楊局長芳玲
大家有問題也可以在這裡發問: https://goo.gl/Ql2QdY
公民參與
由民意機關、公民團體推介代表,納入相關審查機制,以達審議過程之公開透明,亦可引
入聽證的制度。
明定SOP
明訂辦理相關案件之SOP;檢討公私協力方案選擇標準、招標程序、契約、
權利金/租金設定、爭議處裡及修約機制
附註:
公私協力方案選擇標準: 是要選擇地上權設定、BOT、BOO、ROT...等的標準
爭議處裡: 仲裁是否是個在BOT上公平公正的優先選項,可受公評
確立目的
契約之訂定應先確立其公益性目的(必要性、急迫性、公益內容),以達到公共建設的服務
品質,並避免附屬設施與主體事業失衡的狀況
附註:
1. 必要性: 這公共建設真的有必要? 例如:促參法中觀光遊憩類,是政府需要做的公
共建設? 還是本質上應由民間開發的項目
2. 急迫性: 這公共建設的急迫性應該繞過編公務預算、議會審議而改由BOT方式加速開發?
3. 內容: 內容是否符合公益性目的,是否為民眾所需求之公共建設,是否符合都市計
畫發展
加強財務檢核
1. 應加強案件的財務試算、自償率及投資計畫審核,並納入未來超額利潤之回饋機制
2. 政府看BOT應回歸其制度是替政府”省錢”而非”免錢”的公共建設本質
作者: coyoteY (マジジョテッペン)   2015-05-17 12:17:00
柯P沒失言就沒媒體報啊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5-17 12:17:00
推!
作者: chudly   2015-05-17 12:17:00
老百姓水準就這樣 媒體不報不意外
作者: jimshow2001   2015-05-17 12:18:00
應該有議約次數規範,不然每個最終合約都跑掉
作者: chiniss (快眼看書)   2015-05-17 12:19:00
作者: jimshow2001   2015-05-17 12:19:00
這樣不如給第二家業者合約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17 12:20:00
你還沒寫記者怎麼有得抄,當然等你寫好才會報導啊
作者: Vemperor (V哥)   2015-05-17 12:20:00
不好意思我正好也在現場,柯p針對BOT根本沒發表他的見解
作者: hunt5566 (556678)   2015-05-17 12:20:00
怎樣可以參加公民團體啊?當代表好像很酷酷~~
作者: dragoni (風乾福橘皮)   2015-05-17 12:21:00
作者: chudly   2015-05-17 12:24:00
第ㄧ場的意思表示還要開 方法還沒定死吧
作者: if2 (祈福兔)   2015-05-17 12:25:00
新聞明明有報
作者: a77942002   2015-05-17 12:25:00
中規中矩...
作者: skyringcha   2015-05-17 12:27:00
加油!柯p假日帶家人去玩啦,不要再加班了!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5-05-17 12:29:00
Bot制度這很重要 推好市長
作者: Nchun (NNN)   2015-05-17 12:35:00
其實我覺得等定案再來報也不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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