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警值夜流產 所長調職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5-17 14:37:34
※ 引述《yamakazi (大安吳彥祖)》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17/36555260/
: 2.完整新聞標題:
: 女警值夜流產 所長調職
: 「轉內勤公文還在跑」所長喊冤
: 3.完整新聞內文:
: 【張芳榮、楊忠翰、王昭濱╱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派出所女警懷孕5周,為了保護胎兒,
: 向所長申請轉調內勤,按警政署內規,懷孕轉調內勤由分局長決定後可立即調整,無須等
: 候公文審核的空窗時間,但該名所長並沒有馬上調整女警勤務,仍讓她與男警輪值大夜班
: ,女警後來不幸流產,分局長怪罪:「為何不好好關心她」,事後該所長請調他處,但他
: 強調是個人因素,與該案無關。
: 這名不幸流產的鄭姓女警(約30歲),4年前特考班畢業後開始任職,8個月前調任至信義
: 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她與丈夫育有1子,丈夫是新北市警察,他們期待第二個孩子卻落空
: ,目前轉調信義分局警備隊,負責內勤工作。所長蔡尚營(30多歲)事發後從三張犁派出
: 所請調至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2011年曾獲北市府績優警察表揚。
: 信義分局人事室主任莊惠鈞昨指出,鄭姓女警在上月3日因懷孕5周,向所長蔡尚營申請轉
: 調內勤,適逢清明連假,7日才收到文書資料,該女警請調案在15日生效、17日報到,未料
: 請調後1周流產。
: 局長責怪所長
: 信義分局長吳敬田說,女警流產後他曾質問蔡為何讓她值大夜班,並責怪:「懷孕非常辛
: 苦,為何不好好關心她!」他強調上月7日得知女警懷孕請調,就透過人事主任通知所長
: 馬上處理,不用等公文流程,但所長沒聽進去,人事主任昨也說有轉告分局長的交代。
: 該名女警昨因休假未獲得回應,但蔡尚營向《蘋果》喊冤說,女警告知懷孕要轉調,他當
: 下就同意,但分局長批示須經開會才能決定去向,其間女警請了病假和家庭照護假,深夜
: 執勤(晚上10時至凌晨6時)僅有幾天。
: 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指出,目前全國警察人數約6萬8千人,女警人數約4490人,約佔
: 7%,警政署人事室表示,銓敘部於2012年12月來函,建請女警在妊娠及哺乳期間,不宜值
: 深夜勤務,懷孕女警只要書面或口頭報告,由分局長決定。
: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葉毓蘭表示,女警懷孕期間轉內勤是內規,「這是警界都知道的
: 共識」,若長官違規,還有《性平法》幫女警撐腰,警政署應落實內規。
: 警不適用勞基法
: 愛麗生婦產科診所院長潘俊亨提醒,女警應盡量避免迅速移動與深夜勤務,作息不正常又
: 緊張下,會引起內分泌異常,不利於胎兒生長。
: 律師蔡瑞麟昨指出,《勞基法》規定女性勞工不能值大夜班,但女警是公務人員,不適用
: 《勞基法》,而是依據《公務人員服務法》,但該法沒有規範女性不得值夜班,懷孕女警
: 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來爭取權益。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17/36555260/
: 5.備註
: 才懷孕六周流產怪所長??
: 原來女性勞工不能值大夜班
: 各醫院護理人員表示哭哭 原來我們不是勞工
不然咧?兩者有直接關聯性?
請去證明一下值夜班=流產主因好嗎?
就像之前的『蟳母取暖記』一樣。
很多人都說是『蟳母闖紅燈』?
實際上要以正視聽一下,她真的沒闖紅燈,
而是路口閃黃燈。
對時她是走主幹道,而種花電信的工程車是走支線,路口閃紅燈。
所以蟳母主張她的路權比較大,是種花電信的工程車違規,
才導致她出車禍,造成她的女兒受傷,憤而提告。
但明明法院也有在起訴書中寫明是她自已『應注意而未注意』
去撞已經行駛一半到路中的工程車。
而且『沒有讓女兒坐在安全座,而且放在後座』。
這些都是要連帶考量的,即使工程車在閃紅燈的情況先沒有先暫停,
看左右有來再車經過這件事,有過失,但也沒有到達百分過失,
可以說是工程車3,蟳母7。
再加上蟳母的女兒受傷之情事,還包含了蟳母自已的過失,
而不能明顯歸究於種花電信工程車身上。
誰會知道妳來撞人,車上還有小孩,而且還是一個沒坐安全座的小孩??
這樣以後每個人缺錢就找種花電信或是大企業的工程車撞下去,
然後說對方也有責任,不就賺不完了?
所以再提告下去,對蟳母也是非常不利,搞不好還得倒賠工程車的車損。
因此在對方已經在霉體壓下,且有保險公司願意理賠的情況下,
雙方息事寧人,彼此調解完成,蟳母徹告。
要不然的話,種花電信也是反過來對蟳母提告的。
結果蟳母對此事提都不提,只說法院判種花賠錢,講得好像是她們贏,
理都站在她們這邊。
卻完全沒提是『她自已去撞已經走到路中央的工程車』
『是雙方調解,所以在一審完成判決前,蟳母自已徹告』
所以種花電信根本就不起訴。
怎麼會算是她贏官司?
不就呵呵??
同樣的,這個女警流產跟她執夜勤有絕對的因果關係嗎?
有超時工作嗎?有加班過勞嗎?對方要求她的執勤勤務有超過
她的工作職掌嗎?兩者有聯帶的因果關係嗎?
有的話,請提出證據去提告吧。
沒有的話,兩者可以混在一起談?
也滿了不起的。
請不要學『蟳母三千理』好嗎?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5-17 14:40:00
這就是理盲又濫情的鬼島啊 就喜歡這樣子嘛
作者: jun1981   2015-05-17 14:42:00
撞到對方車子的尾巴 還可以說有理 真是鬼島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見)   2015-05-17 14:44:00
又有起訴書又不起訴又撤告又法院調解,到底是誰被起訴
作者: aaaaa66666 (五A五六)   2015-05-17 14:45:00
台灣人的玻璃心也跟著碎惹
作者: gobby3958 (狗鼻)   2015-05-17 14:46:00
閃紅燈都開超過路半才被撞上欸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5-17 14:50:00
這篇在說啥?不是分局長不爽所長沒立刻讓她不必值夜班嗎?跟走法律程序有什麼關係?
作者: ky3513 (你看不到我你看不到我)   2015-05-17 14:52:00
超時的話 警察沒有一天不超時的!
作者: drigo   2015-05-17 14:52:00
好多鄉民都有八卦哦, 前面有人講有車禍鑑定報告, 這篇又有起訴書, 但我們都看不到呀......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5-17 14:54:00
這篇文章先混在一起談 然後在告訴別人不要混在一起談事情你的文章到底重點是要證明流產跟夜班因果還是羅生門?
作者: ChenJackie   2015-05-17 15:01:00
分局長是說可以讓她調內勤單位 排班是所長自己排的不用問分局長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5-17 15:01:00
嗯 證明流產因果並去提告是你無中生有發明的重點 後來你才不不補羅生門(新聞中有提)好啦下次不要把什麼東西都扯在一起重點很簡單 這件事跟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 老闆不爽你沒立即聽他的話 扯到別的新聞案件一點意義都沒有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5-17 15:05:00
鬼島人無法思考這麼多啦 反正一定有一方是壞蛋!另一邊就是可憐乖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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