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傳戴綠帽男父攜子自殺 網友公布個

作者: bul (腹內原來草莽)   2015-05-17 15:37:55
所以是不是該給新聞媒體一個罰則規範
1.如果報導經民眾檢舉確實為捏造作假新聞,參與人員與公司應罰至少100萬新台幣之罰金
2.如果報導經民眾檢舉確實為未經查證新聞,參與人員與公司應罰至少50萬新台幣之罰金
3.如果報導經民眾檢舉確實為有錯漏字新聞,參與人員與公司應罰至少10萬新台幣之罰金
新聞自由是要讓人民知道正確的新聞消息
不要要來"製造"新聞來"錯字"新聞
罰金由成立的監督法人設立專戶來專用 專用於社會福利來贖罪用
※ 引述《NCKUMAXWELL (電磁波霸主)》之銘言:
: 有網友今天上午在Ptt上PO文,指稱高雄一名男子因不滿擔任空姐的妻子外遇,竟打算帶
: 著3歲兒子共赴黃泉,並公布相官個資,引發網友熱議,也有人批評,幸經警方協尋,已
~~~~~~~~
: 平安找回父子。(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 http://goo.gl/1xnbWU
作者: kerogunpla (To be a bad man)   2015-05-17 15:39:00
相官只是幫忙拍照也被牽拖真可憐
作者: NeGe56 (- -)   2015-05-17 15:39:00
許願文
作者: cloud520 (Hello)   2015-05-17 15:40:00
他標題加個問號,以上罪名就都不成立
作者: bul (腹內原來草莽)   2015-05-17 15:51:00
那不就是"未經查證新聞"的新聞還報 罰剛好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5-17 15:58:00
是在氣什麼
作者: bul (腹內原來草莽)   2015-05-17 16:02:00
如果還有良心良知的台灣人對於這個應該會支持不會噓 會噓的都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5-17 16:10:00
把媒體換成ptt你也同意嗎
作者: bul (腹內原來草莽)   2015-05-17 16:12:00
如果ptt的每個人都是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和公司 但是嗎?!帶風向?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5-17 16:33:00
意思是ptt不需要規範就對了
作者: aj93063876 (炮炮)   2015-05-17 16:39:00
所以媒體就可以說ptt侵害個資,自己報不實新聞就拍拍屁股說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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