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實逃不掉..
300塊的追溯期10年
10年滿會先寄信到你家
如果你還是不繳 只要你有在上班 薪資有報到國稅局
就一定可以強制執行
或是你銀行有錢 也會被強制執行
要為了罰單搞得終身名下都不能有財產我覺得也太累了
※ 引述《M1006 (M1006)》之銘言:
: 我有逃過一次耶
: 300塊的罰單
: 我18歲的時候開的
: 原本是紅燈右轉 警察看我年少 給我開成行人不走斑馬線
: 然後我一直都沒繳
: 法院跟警察局有來公文掛號信 我都沒理
: 過個五年就不見了的樣子
: 不知是不是錢太少的關係 比較好消失
: ※ 引述《LinFan (公館柳夢梅)》之銘言:
: : 前幾天聽同學說 他從來沒在繳罰單的
: : 停車費 違停 超速... 全部都死命賴帳到底
: : 讓我瞠目結舌 不是會越拖越多嗎
: : 他說 反正我又沒要過戶 沒差
: : 有沒有死不繳罰單會怎樣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