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珣珣媽:車禍對方閃紅燈沒停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5-17 20:29:31
※ 引述《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之銘言:
: 案發經過
: -事發過程-
: 中華電信工程車經過閃紅燈路口
: 沒有停車再開
: ↓
: 私家轎車經過閃黃燈路口
: 女童並未坐在後座
: 女童沒有安全座椅
: 沒有減速
: 地上無剎車痕
: ↓
: 中華電信工程車行經路口四分之三後,遭私家轎車攔腰撞上
: ↓
: 告訴人活蹦亂跳下車繞了一大圈
: 在頸部、脊椎無任何防護下將傷者張童抱出
: 並於現場附近兜圈子
: -醫療後續-
: 就醫後發現張童全身癱瘓
: ↓
: 網路集氣開始
: 開放全民圍剿中華電信草菅人命
: ↓
: 網友開始私下詢問當事人銀行帳戶
: ↓
: 覺得嘉義醫院爛便轉診到台北
: 想要申請得要衛生署專案核可的手術
: ↓
: 早有很多人在排隊,新來的排不到生物製劑
: ↓
: 全民圍剿衛生署
: ↓
: 衛生署開啟插隊模式專案執行張童案
: (原本即將要排到卻被擠掉能說啥)
: ↓
: 插隊後
: 覺得手術成功率只有35%實在太低
: 所 以 決 定 不 開 了
: 不 開 了
: 不 開 了
: (/‵Д′)/~ ╧╧
: -告訴後續-
: 達成調解、告訴人撤回告訴、公訴不受理
: (法院並無認定兩造誰對誰錯)
: ↓
: 中華電信先行給付185萬
: 扣除保險之剩餘435萬由中華電信及被告給付
: ↓
: 被告司機人間蒸發
: 完全沒有人關心他
: 結論、
: 有人知道那位無辜又可憐的司機最後有沒有負擔賠償?
: 並且他現在的生活過得如何呢?
: 如果生活過得困難,是不是該找出來大家一起幫助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 條3項規定「小客車附載幼童應安置於安全椅」,違者罰
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國外實驗證明,當10公斤重的兒童在時速4 0 公里的車上遭到正面衝擊時, 由於慣性定
律,兒童將瞬間產生3 0倍(約3 0 0公斤)往前衝的力量,如果父母抱著孩子坐在前座,
即使再強壯的手臂,也無法抱住孩子,兒童可能瞬間拋出車外,或撞上擋風玻璃。因此,
如能正確地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有效降低兒童車禍時潛在傷亡率7成以上。
不同年齡層的兒童使用安全椅之方式:
● 年齡在1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 0公斤之嬰兒,應放置於車輛後座之嬰兒用臥床。
● 年齡逾1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0公斤以上至1 8公斤以下之幼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兒
童用座椅。
● 年齡逾4歲至12 歲以下或體重逾1 8公斤至3 6公斤以下之兒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並妥
善使用安全帶。
● 每一安全椅以乘坐一位幼童為限。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688&p=2647
本條例於一○一年(2012年)八月一日起實施。
而這件車禍是發生在2013年1月7日.......
不就怪她自已?
她自已還先違規在先耶!!!!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5-05-17 20:30:00
和解了 還可以再審嗎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5-17 20:32:00
不行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05-17 20:32:00
再次宣導家中有小朋友的鄉民一定要用安全座椅~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5-05-17 20:36:00
現在就是很多父母寧願抱著小孩 因為小孩愛吵嘛
作者: deepwild (沙士冰)   2015-05-17 20:41:00
把這個事件寫信給米國Facebook管理單位不知道會怎樣?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5-17 20:46:00
而且目前已有多方說法表示 照顧珣的人根本是外勞老木只會出張嘴跟打鍵盤而已 真夠噁心
作者: jaceda (白晝)   2015-05-17 20:48:00
之前聽過一個說法,小孩受傷原本珣媽該負全責,結果她用輿論施壓,結果最後中華跟司機全都吞下..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5-17 20:50:00
本來就是她老木該負絕大責任 1.閃黃燈號也不見她減速注意 2.沒用兒童安全椅 3.把小孩抱下來動來動去阿背頂多就是閃紅燈號沒好好停而已 怎麼看都老木責任大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頂了 衰到爆)   2015-05-17 21:21:00
本來就是,這種小車禍有坐汽座絕對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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