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剩男剩女多 若在古代得坐牢
「剩男剩女」到哪找伴,成為大眾「關心」問題。大陸國家衛生與計畫生育委員會13日發
布報告,30歲以上單身漢多集中在農村,未婚女則多在城鎮,反映擇偶過程中已出現「擠
壓」現象;現代男女適齡未嫁娶頂多面臨家庭壓力,但在古代不但要被罰款,還可能全家
坐牢。
大陸民間多定義男30未婚、女27未嫁,就算「剩男剩女」。衛計委《中國家庭發展報告
2015》顯示,單身男女在擇偶過程中出現「婚姻梯度擠壓」現象。
擇偶過程出現擠壓現象
在同齡適婚女性難尋情況下,剩男「向下發展」,往低年齡女性擇偶,或者向其他地區發
展,如城鎮男找農村女結婚。農村、貧困地區的男性往往被擠壓到最底層,30歲以上年齡
層剩男比例因此高於城鎮。
城市女性多「向上擇偶」,導致擇偶難度提高,30歲以上剩女比例遠高於農村。城市單身
女性通常學歷高、職位高、收入高,「三高女」受教育程度和經濟獨立性強,會為了追求
自我價值和職業發展而延後結婚。
另有調查指出,以往被視為單身男女聚集的一線城市,出現向新興二線城市蔓延現象。深
圳被形容是「剩男之都」,美女甲天下的成都則是「剩女之城」。東莞、西安等快速發展
中城市,黃金單身人群更超越北上廣。
漢代20歲沒嫁要罰錢
在現代,適婚不嫁頂多被親友「關心」。但在古代,剩男剩女以及其家人得面臨「處罰」
。中國歷代對剩男剩女年齡標準,多規定男性15到20歲就要娶妻,女性13至17歲必須嫁人
。
漢惠帝時,女兒20歲前沒嫁掉,要被罰600錢。在漢代,有姿色的剩女可選擇賣入後宮,
剩男則要自宮才能入宮脫貧致富。漢元帝劉奭的「後宮剩女」曾多達三千人。
唐代、宋代、明代對男女適婚年齡還沒結婚的也有處罰。南北朝時,如果女子適齡不出嫁
,全家要跟著坐牢。《宋書‧周朗傳》就記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的牢獄之災。
晉代的女孩子到17歲還嫁不出去,地方官有責任擔任「官媒」,替女孩找老公強制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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