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產婦泣訴榮總害死胎 醫師請辭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5-05-18 14:47:56
來談下 有關聯性,明天"可能"過關 的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
http://goo.gl/JGQXgk
跳過 資金來源 (要協商,先保佑菸稅不會再納入)
補償條件有點奇怪
第38條
醫療事故之補償,以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審議會作成審議決定時
無法排除醫療事故與醫療行為之因果關係者為限。
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時,不予補償:
...
...
醫療事故屬 生產風險事故者 ,應予補償。
**第3條 解釋
五、生產風險事故:指產婦、胎兒及新生兒
於生產過程中發生死亡或重大傷害之結果。
以後開婦產科,除非底下挖到石油。
作者: driftingjong (長空浪子雁)   2015-05-18 15:05:00
推 這條文等於推全體產科醫師去賠到死 超爛法條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5-05-18 15:07:00
有附加的提案吧. 『生產非疾病...在生產風險補償基金中,政府/國家應負主要責任。...應獨立設置生產風險補償基金』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5-18 15:17:00
以後婦科沒人敢做生產的部份了
作者: driftingjong (長空浪子雁)   2015-05-18 15:24:00
moo大 目前要審查的補償法 你確定是這個版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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