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自拍神器」標錯價賣3台 17歲店員恐賠2

作者: OCG (千山鳥飛絕)   2015-05-18 15:17:18
這情況大家都難為...
店員:只是個工讀生,自己去和客人要不夠力,而且顯然是自己有疏失。
老闆:自己貼三台錢也不是,不貼也不是,如果貼了,以後工讀生賣自己朋友便宜
然後店家賠也冤。
客人:說真的這次這標價又不是三萬變三千,售價比訂價便宜7000根本是隨便就一堆例子
剛看客人的朋友說店家疑似惡意詐欺,這樣也難怪客人會不爽了。
(這不是我說的,是他朋友說的:https://goo.gl/hqKr4k)
我個人是覺得,訂單白紙黑字寫了,訂金也拿了,這是商譽問題,
老闆感覺人好像不錯,一直說怕工讀生賠太多,賠整個月薪水之類的很慘
意思好像是說整個要工讀生自己負全責,他只是出來幫忙討討公道,是幫工讀生忙
但自己店家店面店裡的貨和單據出去的好像就完全不關事一樣....
今天這工讀生還有出面上媒體哭哭一下
老實說以前有更多例子(別的店家)工讀生就直接落跑 然後店直接說不關我們的事
是那個人個人行為的.....
老實說看到比市價便宜多買幾台是人性,很合理也很正常,
說不定他三台也不是自己要買來賣,也許是看到便宜好康倒相報,
另外兩個朋友也要一起買,本來是喜事一件,結果弄到現在,店家也不太想出貨了
(上面的連結有寫到:下訂就下訂,反正也沒說什麼時候要出貨,有貨也不賣你)
結果現在場面弄的很難看。
老實說做生意不就是和氣生財,店裡的員工弄出個包,還要完全擔下來實在是有點..
而且白紙黑字也收了訂金,說真的真要上法院,
店家真能站的住腳嗎?
店家還說這明顯是標錯價客人是要詐欺這話也說的太武斷,
單憑說這價格外面買不到就說客人要詐欺會不會太誇張了
更何況推文中有人說這價格有買到(我是不知真的假的就是)
乍看之下店家退兩倍訂金是還算圓滿的結果了,但客人的確是有權不同意
畢竟訂金都給了
最慘的是工讀生,出大包,擺明店家要他負責,客人也不退讓,
上媒體看起來風向也沒有很明顯,到時候真的上法院也許還要費很多心力,
最後還是要賠的話根本慘到極點.......
只能說,做有關錢的事,還是自己眼睛張亮一點吧!
※ 引述《hsnugear (無言......)》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
: 2.完整新聞標題:
: 「自拍神器」標錯價賣3台 17歲店員恐賠2.1萬元
: 3.完整新聞內文:
: 又有店家標錯價和消費者起爭執,這次是最近很夯的自拍相機,3C賣場店員聽消費者說前
: 一天有打電話來詢價,不疑有他就照對方說的價格賣出3台,但那價格是舊款機型,新款
: 相機一台貴了6900元。業者怕年僅17歲的店員得賠近2萬1千元的損失,致電消費者協調,
: 希望能用2倍的訂金當成賠償。
: 因為相機標錯價和消費者起爭執,最後鬧到網路上,店家、消費者雙方互嗆態度差。調出
: 監視器畫面,業者試圖還原16日中午與消費者的糾紛,藍姓相機業者強調,一開始也是低
: 聲下氣的跟對方解釋,是店裡的新進人員沒搞清楚相機的價格,才把相機訂單全都寫錯。
: 當天賣出售相機的蘇姓店員說,當時消費者向她表示,打電話來詢價報給他的價格3萬有
: 找,「我忘記要問(老闆)了」。老闆解釋,這款相機有新、舊2種型號,舊款的一台賣
: 29900元,但新款的含全配要價36800元,中間價差6900元。
: 當天消費者想買3台新的機型,店員把店裡僅剩的一台先給消費者,另外再收2千元訂金,
: 等貨到再來取。但事後老闆發現店員把新款機寫成舊款機的價格,怕店員一賠就得賠將近
: 21000元,趕緊通知消費者,希望減少店員損失。藍姓相機業者表示,他跟客人說,希望
: 能有同理心,可是客人卻認為跟他們並不熟識,沒必要為他們想,「這時候我的聲調就稍
: 微大一點點」。
: 「一個月薪水就沒了啊!」搞錯價格的蘇姓店員越說越委屈,眼裡泛著淚光,同事看到她
: 哭了趕緊上前安慰。原來這名店員今年17歲,到店裡打工剛滿2個月,每個月的薪水2萬多
: ,如果3台相機少算的錢真要她賠,恐怕下個月的生活費就沒了。
: 藍姓相機業者表示,總共有3台,吸收了一台已出貨的,另外2台我們想以退還2倍訂金,
: 希望圓滿解決。業者不滿的是,消費者已經收了2倍訂金當賠償,先給消費者的一台相機
: 也認賠,沒有加收任何錢,消費者事後卻又在網路上貼文怪店家。如果當初店員在寫訂單
: 時,覺得價格便宜的不合理,能打通電話求證,或許就能避免這場紛爭。(新聞來源:東
: 森新聞)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517/507885.htm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18 15:19:00
訂金付了又不代表交易一定成功 賣家不想賣或買家不想買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5-18 15:20:00
我話不會強求店家,員工也是領薪水辛苦錢,
作者: lovespre (Sprewell)   2015-05-18 15:20:00
付了訂金店家滿約要退兩倍 但店家標錯價少賣應該不至於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18 15:20:00
哪邊違約就就要付/退訂金額 這根本很常見的事情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5-05-18 15:20:00
怎麼不說缺貨就好了 然後拖到天荒地老除非訂單上有交貨日期 不然已拖待變
作者: faradair (法拉空氣)   2015-05-18 15:21:00
重點是一直在自己粉絲團討拍消費買家真的不解是什麼意
作者: lovespre (Sprewell)   2015-05-18 15:21:00
應該這麼說 假如原本這台賣出去可以賺5000 現在用訂金
作者: faradair (法拉空氣)   2015-05-18 15:22:00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5-05-18 15:22:00
買家不想買 訂金會被沒收 那賣家不想賣多賠一倍也很合理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5-18 15:22:00
何比貪那種便宜,建立在別人痛苦上,以前掉三千心就超淦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18 15:22:00
商譽算啥 也只有末端買家才會在那商譽商譽 做大的誰在
作者: lovespre (Sprewell)   2015-05-18 15:22:00
2倍反約虧4000 但用標錯價的價格出售虧2000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5-18 15:23:00
老實說
作者: lovespre (Sprewell)   2015-05-18 15:23:00
應該是店家想用最大利益來和解但都討不到便宜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18 15:23:00
跟你商譽 看看那些食品出包的廠商 商譽 能吃嗎?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18 15:24:00
有一台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5-18 15:25:00
就違約賠錢,上法院客人真的要的比2倍訂金多,很懷疑啦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5-05-18 15:27:00
何必貪這種小便宜呢
作者: olin7745 (Olin)   2015-05-18 15:27:00
那就違約就好啦,一台認賠6900兩台多賠訂金共4000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18 15:27:00
這東西也上不了法院啦 賣你假食物的都多久才上法院
作者: olin7745 (Olin)   2015-05-18 15:28:00
總共賠10900,少賠10000元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18 15:28:00
你三台相機要上法院告他不賣你? 還沒睡醒去洗把臉好嗎?
作者: enim (小腳色)   2015-05-18 15:28:00
先跟客人哭哭報錯價,但是還是原價出貨..這客人就是永遠跟你買..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5-18 15:29:00
問題就在,當初買賣合約好像也沒寫店家違約會怎樣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18 15:29:00
當初的明翰3C DELL的你自己看吵了多久 這個上法院的時候
作者: coolda (cool)   2015-05-18 15:29:00
既然是"工讀生" 又是"新來的" 店家的管理教育責任呢?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5-18 15:30:00
客人付訂金的意思就是只針對客人違約時沒收訂金,好像沒說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18 15:30:00
TR60搞不好都下市了 連5千元價值都不到 到時候告贏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5-18 15:30:00
就看店家多重視商譽 賠定金之後 對方也不太可能告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18 15:31:00
在叫你當初價值29900買個 早已下市的過期產品你要?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5-18 15:31:00
店家不履行合約會怎樣,他如果要只退訂金也不能怎樣
作者: lovespre (Sprewell)   2015-05-18 15:33:00
退訂金就是2倍價 店家連4000塊都吃不下來很難看不履行合約就是告店家阿 通常簡易庭就打發掉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5-18 15:33:00
我覺得老闆說要賠2萬1也很假仙就是了,不是進貨價+稅賠就好
作者: SuperUp (( ̄▽ ̄#)﹏﹏)   2015-05-18 15:34:00
鬼島慣老闆最厲害的就是想辦法賺員工的錢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5-18 15:34:00
之前網路購物標錯價,好像堅持不出貨,也沒怎樣,商譽啥的也沒受多少影響我的意思就是,店家違約當然可以告,問題當初民事契約就沒
作者: lovespre (Sprewell)   2015-05-18 15:35:00
網路購物因為又沒付款和收訂金的問題 就臉皮厚不出貨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5-18 15:35:00
民法249的規定定金效力第三款: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5-18 15:35:00
寫清楚店家不出貨的話會怎樣,你要告只能針對店家如果不出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18 15:35:00
在那堅持店家商譽怎樣的根本搞笑 一堆喊熱的本來就不會
作者: lovespre (Sprewell)   2015-05-18 15:36:00
店家跟信用卡公司請款都是隔2~3天 所以擺爛沒問題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5-05-18 15:36:00
跟他買 他也不缺一堆在旁邊喊熱的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5-18 15:36:00
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
作者: fraser0136 (fraser)   2015-05-18 15:37:00
2萬買個教訓很便宜 以後小心點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5-18 15:37:00
受之定金 , 何來只退訂金不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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