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stmydesign (小雪)》之銘言:
: 蘋果日報:http://goo.gl/jDNpaE
: 校園考場拒導盲犬 訓練師批太粗暴
: http://i.imgur.com/gJ1p7cy.jpg
: 兩隻導盲犬在師大附工大門口。翻攝照片
: 2015年05月18日15:53
: 彰化市一名退休老師昨會考時到彰師大附工考場,想要替教過的學生加油打氣,沒想到卻
: 因帶著2隻導盲犬而在門口被攔下,身兼導盲犬訓練師的老師出示導盲犬與訓練師的證件
: 還是被校方拒絕進入,讓網友直呼「不可思議!」、校方需要「再教育!」。
讓我來劃個重點
說穿了就是個退休老師想藉導盲犬耍特權進考場
結果被打臉就靠關係找記者哭哭討拍
然後白癡鄉民們被帶風向幫腔
自己都承認了不是因為訓練需求帶導盲犬進考場
在不合適的時機地點作不適當的事
然後被群理盲又濫情的愚民拍拍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60 條
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陪同或
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
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幼犬,
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我很好奇的是當時是在同時訓練兩隻導盲犬嗎?
訓練計畫時程? 訓練科目? 預估訓練成效? 訓練結果評估?
雖然說台灣對導盲權的認識需要再加強
不過這樣假公濟私只會有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