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這不是網軍 什麼才叫網軍?

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   2015-05-18 19:34:16
※ 引述《spacealien (崩潰吧鄉民)》之銘言:
: theRock台獨大師?發表那種論述還好意思說什麼讓全世界都讚嘆叫做大師?
: 要我信說「中國要吃台灣純粹是因為台灣憲法要吃中國」、
: 「台灣憲法改了就會被國際承認」,這得要我先把自己的IQ砍到1%,大師?笑死
嗯,被點名了,所以出來說明一下。
一、本人不是大師,請閣下勿亂戴高帽。
二、本人不主張「台灣獨立」,本人主張「臺澎建國」。因為臺澎主權
  不屬於任何國家,所以沒有獨立問題。
三、本人的論述從來就沒說「中國要吃台灣純粹是因為台灣憲法要吃中
  國」。請閣下不要把自己幻想出來的言論硬塞到別人嘴裡。
四、本人的論述從來就沒說「台灣憲法改了就會被國際承認」。請閣下
  不要把自己腦補出來的言論硬塞到別人嘴裡。
為了避免 spacealien 的腦補造成大家的誤會,請恕本人在此藉機釐清
一下可能的誤解。
由於本人是「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的主要論述研究者,所以本人
  的各項論述基本上就是「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下稱「本連線」)的
論述,簡單歸納如下:
一、本連線認為ROC政府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同盟國請ROC政府
  代為治理臺澎的委託授權迄今未曾終止,所以ROC政府仍具有代
  管臺澎的合法權限。
  因此,在國際法上,ROC政府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
二、在臺澎主權部分,基於歷史上的因素,儘管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
  乃至於日本的投降文書皆未否認將臺澎返還中國的打算,但因為在
  能真正處理台澎法理主權的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僅放棄主權而未決
  定歸屬對象,導致台澎主權處於未定狀態。
  又因為ROC與日本簽署的中日和約承認了舊金山和約對臺澎主權
  的處置,且馬關條約在臺澎主權移轉部分也因為已經履行完畢,導
  致在國際法原則下條約即使廢除也無法使台澎回歸中國(ROC外
  交部也明白承認臺澎主權歸屬未定狀況並非中日和約所能補救)。
  因此,在國際法上,臺澎主權至今仍處於未定狀態。
  而也正因為ROC並沒有臺澎主權,所以ROC政府在臺澎的作為
  中,任何將臺澎主權認定為自己所有,乃至於企圖處分台澎主權的
  行為,對臺澎皆不生效力。因此,ROC政府無權透過任何方式將
  臺澎與中國統一,將臺澎劃入自有領土範圍的行為也無國際法效力。
三、本連線認為金馬法理主權屬於「中國」,也是「ROC政府」以及
 「PRC政府」這兩個至今仍在爭奪中國代表權的中國政府之間唯二
  可以透過內戰定奪的領土。而金馬目前由「ROC政府」實質統治,
  也是在內戰中敗逃的ROC政府僅存的合法領土。
  因此,在國際法上,金馬是ROC政府與PRC政府之間僅存的內
  戰戰場。
四、依據ROC政府仍代管臺澎(一)、臺澎法理主權至今仍屬未定狀
  態(二),且金馬法理主權屬於中國(三)的事實,我們主張,若
要在台灣建立一個「在國際法法理」上能夠被承認,且不會與其他
  國家發生領土主權爭議的國家,應該要在「終止ROC代管」後完
  成「臺澎住民自決建國」的程序。
  而ROC政府則應該在將臺澎政務及資財移交給新國家之後,繼續
  在自己的合法領土(即金、馬)上存在。
  當然,若金馬住民願意,也可舉行獨立公投,從中(華民)國獨立
  後與其他國家合併。
若要進一步歸納,本連線:
1.主張取得ROC執政權後終止代管。
2.主張臺澎住民應和其他在二次戰後建國的前殖民地住民一樣自決建國。
3.主張ROC將臺澎政務及資財移交給新國家後在金馬繼續存在。
(當然,金馬住民亦可在ROC實質統治的情況下自決獨立以脫離中國。)
而在前述 1 的終止代管實現之前,本連線:
1.支持臺澎住民進入ROC體制以改善管理品質並防止ROC朝統一暴衝。
   2.支持修改相當於臺澎管理規則的ROC憲法以改善其管理能力,
  確保台澎住民的利益。
3.支持修改ROC公投法以提高台澎住民對ROC管理行為的影響力。
但以上三點皆不等於建國,只是要讓被ROC代管的日子好一點。
而基於對臺澎法理地位的認知及建國主張,本連線:
 1.不探討ROC是否是流亡政府(對法理建國而言這不是重點)。
 2.不探討ROC是否是殖民政權(對法理建國而言這不是重點)。
4.不認為變更ROC名稱可達成法理建國目標(改名≠建國)。
5.不認為替ROC制定新憲法可達成法理建國目標(制憲≠建國)。
6.不認為台澎的住民自決要依ROC公投法進行(並非內政問題)。
7.不主張推翻或終結ROC(會產生繼承ROC地位的負面效果)。
 8.不主張廢除或廢止ROC憲法(會產生繼承ROC地位的負面效果)。
本連線:
1.反對在金馬自決從中國獨立前將其納為領土(以免與中國產生主權爭議)。
2.唾棄任何主張台澎主權為日屬的謬論。
3.唾棄任何主張台澎主權為美屬的謬論。
4.唾棄任何形同要台灣人放棄掌握未來、任由大國擺布的論述。
希望以上的說明可以讓大家更清楚地了解「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的論述與主張內容。
說實話,在網路上發文或推文支持本連線論述的及其他台灣自主建國論
述的朋友是不是蔡丁貴教授的自由台灣黨的支持者,我們無從知悉。不過相
信只要是有一點基本判斷能力的人,應該都有辦法從前述的澄清中理解自由
台灣黨與本連線在論述上的差異。
若只因為自由台灣黨跟本連線都有主張將臺澎與金馬分開處理,就把所
有在本連線的論述下推文的人全都指為自由台灣黨的網軍,就跟說「因為你
爸有睪丸,所以每個有睪丸的人都是你老爸」是一樣的荒謬。
最早揭露本人建國論述基礎的文章「Re: [討論] 想台獨原因」在 2014
  年 6 月 8 日於 PublicIssue 發表,當時就已經明白區分臺澎與金馬的法理
上差異及住民自決時所遵循的原則。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的臉書專頁在
   3.18 成立,而蔡教授的自由台灣黨是今年 4.17 成立。若要論從屬關係,
從時間點來看本連線應該是主,自由台灣黨應該是從吧?但這有可能嗎? XD
最後,本人身為「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的主要論述者,除了藉此
釐清本連線的主張內容外,本人不否認很希望能有機會跟包括自由台灣黨在
  內所有本土派、台派、或是獨派的諸多團體進行溝通,將彼此的論述及實踐
方法好好討論、整合一番。像現在這樣眾多團體各自為政,乃至於論述間有
諸多矛盾、衝突的狀態實在對目標的達成極為不利呀。像這樣混亂的狀況存
在越久,被有著終統憲法的ROC管理中的台灣就會離統一更近。
比起被刻意發文帶風向展示智商水準的人質疑是自由台灣黨的網軍,有
這麼多主張中國台灣一邊一國的台灣人堅持「維持被終統體制統治的現狀」,
深信ROC這個終統體制是自己的國家,或以為光靠正名制憲以ROC借殼
上市就能解決國際法法理問題而成為主權獨立國家才是真正令我們焦慮的。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https://goo.gl/x9z6Rs)
作者: ShawnYue (土城魚文樂)   2015-05-18 19:35:00
又是台獨 噁爛
作者: srasn (好想舔姐姐的奶頭)   2015-05-18 1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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