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yate232 (疾風)》之銘言:
: ※ 引述《mnmnmn1994 (蝦子)》之銘言:
: : 一個醫生從進入醫學系開始就是賣肝的開始
: : 天天面對讀不完的書
: : 然後讀6,7年畢業之後進醫院實習
: : 再從實習醫生到住院醫生到主治醫生
: : 常常就是10年以上的時間
: : 這麼長時間的賣肝
: : 雖然真的收入比其他工作多
: : 但是也是消耗了大量的精神體力及時間換來的
: : 然後面對一些特殊一點的病患
: : 又常常被要求做跟神一樣的事情
: : 這麼高尚的情操怎麼不會有人珍惜?
: : 做不到就找人跟醫生吵架
: : 不然就是要求超高的賠償
: : 之前的醫療糾紛法是一個風波
: : 加上最近的珣媽,高齡產婦找立委控訴醫生
: : 為什麼會有人不懂醫生真的很偉大?
: 那個醫生真的很倒楣
: 胖的女生 都是生產高危險群
: 這種孕婦,醫生不接生 又會被說歧視胖子
: 那誰要接生?
: 大概只有東河馬的麵包可以救她吧...
: 還不一定能救到
這不是歧視胖子的問題,
在臺灣,醫師是不能不救人的,
如果消極不作為導致病人出意外,
醫師會被判有罪的!
今天一個愛滋病產婦送到醫院來,
一定沒有一個醫師想幫她接生,
畢竟被感染到愛滋病的風險很大,
又是一個素昧平生的人,
為什麼醫師要拿自己的生命去賭?
可是如果醫師消極不作為,要這名產婦轉院,
結果這個產婦死掉了,醫師會被判有罪的!
由此可知,醫療根本不是服務業!
服務業是買賣關係,我今天當老闆,
我看你不爽,我可以趕客人,我可以不賣東西給你,
可是醫師不能見死不救啊?
以前還有恐龍法官引用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認定醫療屬於服務業,故醫師幫病人接生時,
即使無過失,也應該負損害賠償責任!
此判決一出,整個醫界譁然,
因為肩難產以目前的科技,根本無法事先預測,
醫師也是盡力搶救了,最後嬰兒的一隻手報廢,
但是能保住母子性命已經是萬幸了!
還要說醫師不盡力救助嗎?
所以說,臺灣的醫病關係很差,
罪魁禍首也真的是一些恐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