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ㄧ面倒批黃婦同時
是否有人想過真的發生醫療疏失
病人該如何自救?
假定真的在開刀或診斷發生疏失
病歷醫師自己寫
沒醫療背景的病人也不懂
病人該怎麼辦?
請第三方醫師看?
小弟有切身經驗
之前診所臼齒做根管裝牙套
做完2個月臼齒還是會抽痛
去center 請朋友看神經未清乾淨
但朋友ㄧ開始也講得委婉
說這只能說是癒後不好
後來才講實話。
(他也表明醫界通常不大會醫師
彼此拆對方的檯,除非太扯
不然多少會coverㄧ下)
所以除了認識醫師朋友外
還有什麼方法自保呢?
我們也知道醫師不是神
但往往相關醫糾事件
大家都只檢討病人狀況
怪罪病人太肥 太老....等
有沒有更好的作法
請益版上醫師 醫學生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5-20 01:49:00沒有,認命吧你,最好直接立法不准告醫師,皆大歡喜。
作者:
wkfrey (白)
2015-05-20 01:49:00醫糾蟑螂會教你,別怕
作者:
worshipA (我有兩個暱稱格) (你有嗎)
2015-05-20 01:49:00肛他
作者:
PTTAT (批踢踢常住城市)
2015-05-20 01:50:00不爽不要看阿 你可以自己醫好自己絕對沒有疏失
作者: bkj123 (BBBen) 2015-05-20 01:50:00
我覺得這問題還滿有意義的 放八掛版可惜了
作者: bkj123 (BBBen) 2015-05-20 01:51:00
或許你可以去找專版問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5-20 01:53:00等等就會有人威脅你說是要逼走醫生嗎以後沒人要看病喇
作者: bmjack (Jack) 2015-05-20 01:53:00
找好名聲的 等久沒關係
作者:
Jasy (傑西)
2015-05-20 01:53:00感覺沒有 一切都是病人與法官檢察官律師的錯
護理科不懂正常 連非專科醫師都不一定懂 不然沒事開一堆照會幹嘛
台灣要告贏不容易,因為球員兼裁判所以通常要用黑道的跟開記者會鬧大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15-05-20 01:55:00沒有,你再問下去就會有人用出國看病嚇嚇你
作者:
Kunoichi (ãã®ã„ã¡)
2015-05-20 01:55:00要告贏不容易是因為這類訴訟大多是醫鬧 而有真正問題的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5-20 01:55:00順便找幾個很扯的判決說法官都是恐龍
作者:
Jasy (傑西)
2015-05-20 01:55:00球員兼裁判? 醫審會不是會捅自己人嗎?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15-05-20 01:56:00黃待的如不是婦產科,不懂正常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5-20 01:56:00醫生絕對不會有疏失~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15-05-20 01:57:00辦黨證
作者:
Kunoichi (ãã®ã„ã¡)
2015-05-20 01:57:00真正有問題的 醫療方也不是笨蛋 等到鬧大就遲了
不只醫生會錯,護士也可能打錯針,算錯劑量只是很多都是自認命該絕,
作者: fxntdsxdr 2015-05-20 01:58:00
覺得有問題就準備好然後再去質疑 不要先放話
申請病摘 診斷證明 送交第三方... 很多地方可以問吧?大醫院 呵呵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5-20 02:03:00本版看下來的心得 醫療疏失應該不存在於台灣 所以別擔心
作者:
Jasy (傑西)
2015-05-20 02:05:00連強國都充斥醫鬧 臺灣醫療水準大聖強國 請對醫師有信心
講大醫院 是比較級,而非萬無一失還有就醫前,打聽口碑也很重要,有些醫生很沒醫德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20 02:08:00本來就可以告 不是說醫師護士絕對不會犯錯而是現在太多把自己當大爺要醫生當神亂告的病患家屬
醫生不可能完全不會犯錯,但有時也不一定是醫生造成的你知道牙齒裡的神經管就像樹枝那樣會分岔,以現在的技術來說本來就不可能完全清乾淨嗎?目前技術只能把主要幹道儘量清乾淨一點,至於一些側向分支就比較無能為力
技術、工具有限,醫生也只能盡人事聽天命(當然那種連主
原po需要的應該是在治療前多跟醫師討論 有疑問一定提如果好奇甚至可以上網查 現在醫療知識沒那麼封閉
如果真的很有疑慮 可以多聽幾個專家的意見但不要因為這樣把療程搞得零零落落就是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5-05-20 02:17:00兩光醫師和護士也不少,真的只能看運氣
有遇過主要幹道清得應該很乾淨但症狀就是一直存在也遇過老醫生不怎麼清主要幹道但患者就是沒症狀
對病人來說 了解自己病情的相關細節都是權利一定要善加利用
只能說人體是很奧妙的,醫生只能盡人事,剩下就看天命
我是覺得若到官司階段 通常身體傷害都已造成就算真拿到賠償 也說不上是"自保"了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5-20 02:22:00dee說的了解細節是權利...我印象中之前版上在戰病歷中文化時 先不說病例中文化好不好 我記得就有醫師出來發文說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5-20 02:25:00他跟病患的關係是提供醫療給付 並不包含病患的資訊取得權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5-20 02:27:00只要病例寫的正確 他下的醫囑沒有必要跟病患解釋很清楚只要告訴病患什麼該做/不該做就夠了 下面並獲得若干支持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5-20 02:28:00不應該說醫囑 應該說溝通上 醫囑太特定了
有些時候醫師病人繁多 難免希望能快點解決你不開口 當然就當作沒有疑問 其實若開口問 願意解釋的醫師還是很多 當然解釋得夠不夠細就另當別論那是個人看病風格不同有時候也跟看病節奏有關 人太多 解釋得太過細後面等的人可是會投訴或掀屋頂
這有點難 舉例來說 有一陣子曾也戰過的門診人過多醫院也想改善 把知名大教授的門診都限掛40人維護一下看診品質 結果兩三個禮拜就投降因為掛不上的民眾直接往衛生局投訴 說侵害就醫權醫院受不了 也只能恢復一診90-100人的"盛況"
作者:
a6dddd (111)
2015-05-20 02:40:00嫁給醫師
要公開的記錄、統計數據可查! 不夠透明化之前就很難
病房跟急診就更不用說了 人永遠不夠用公開紀錄?只要病人要 基本上都會有也不能太公開阿 到時候違反個資法就糟了現在又電子病歷當道 說真的也不容易修改一改下去系統時間都記錄得好好的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5-20 02:48:00我只是想說那時從那看來 他們觀念根本性否定資訊取得權如果法律沒規定病患能拿 他們死也不會給出去的感覺只是你提到這塊所以順便聊一下而已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5-20 03:09:00我說的是"沒有規定可以拿病歷的話"也不專指病歷 用白話但不精準的話講就 總之只要正確治療了就好 沒有任何其他義務給什麼回答或資訊 除非被規定那就沒辦法 該文帶給我類似像這樣的印象 不過也只是印象不可考了如果你要提到病歷複製本來就開放的 那可能你誤會我是指制度現狀 但並其實不是在講現在的制度 望您明察
作者:
doom3 (ⓓⓞⓞⓜ③ )
2015-05-20 04:29:00別看醫生
作者: elvissheng 2015-05-20 07:30:00
醫師不會犯錯的 治好感謝醫師 治不好是你命 end只能祈禱上天保佑醫師如有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