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他媽的要撕快撕,
連不在籍電子投票這個又蠢又邪惡的主意一起撕。
不在籍電子投票的特色就是:
1.不記名不公開
2.沒有紙本證據、只有電子記錄
3.很可能又包給陸資公司開發
一旦通過,
這次總統跟立委選舉說不定被黑箱做票,
過去幾年洪仲秋、太陽花、g0v、公督盟、割闌尾
大大小小公民運動的努力一起白費,
而且沒有再爬起來的一天。
我不認為要選一個清明的總統、立委一定得要18~19歲的學生出來投票,
但弄一個容易做票超難抓包的投票系統根本就是台灣的末日。
下修年齡條款送你,
不在籍電子投票不可以過。
※ 引述《Zeel (我本將心照明月)》之銘言:
: 修憲委員會開了12小時,明明有結論要把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但國民黨堅持黨版增修條文的不在籍(明天議程)還沒審,所以不承認18歲議題已經審查完峻,不同意把鄭版增修1-1條送出委員會作為本日結論。
: 鄉民看清楚,是誰把青年的投票權修憲案撕票了!
: @修憲委員會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