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21 20:41:02※ 引述《THEHELY (妳壞壞)》之銘言:
: 死刑有沒有必要存在?
: 會不會有人不敢自殺
: 假借殺人名義來讓政府動手
: 這種人不知道多不多
: (目前就知道鄭捷是這種人)
: 另外如果不執行死刑
: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犯人真心悔過
: 並且可讓社會大眾以及被害家屬
: 拍案叫好
: 有沒有死刑是否必要的八卦?
1. 怕有人拿死刑當作自殺手段,
那應該通過安樂死,及自殺法。
難道因為水會淹死人,
你就不喝水嗎?
2. 死刑就是因為兇嫌不適合社會,
應與社會做永久之隔離,
如果你有更好的方案可以解決死刑犯,
跟這個社會之間的衝突請提出來。
個人倒是有一個合理的建議,
那就是每個主張廢死的人,
可以領養一個死刑犯,
在有生之年感化他們,
如果感化失敗,
或是被死刑犯殺死,
國家法律也不會追究死刑犯的責任,
我們會尋找下一個主張廢死的領養人,
直到該犯人被感化。
3. 承上,為了避免一般人被捲入,
我建議特別開闢廢死社區,
社區內由死刑犯與廢死主張的人構成,
與一般大眾隔絕,
一來可以避免死刑犯危害大眾,
二來又可以避免一般大眾敵視死刑犯,
雙方的人權都被兼顧了,
主張廢死者也可以就近協助,
幫助這些死刑犯更新。
你說好不好?
作者:
yukime46 (å啊㊣擎♂天♂柱㊣嘶å)
2015-05-21 20:42:00給推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5-05-21 20:42:00第2點寫得不錯,建議你寫信給每一位廢死聯盟的.
作者: answer1115 2015-05-21 20:45:00
廢死的才不理你
作者:
peggyhao (綠綠der)
2015-05-21 20:46:00推以領養代替購買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5-21 20:47:00請問你憑什麼斷定一個人不適合社會???
作者: djcc 2015-05-21 20:48:00
台灣就是有一群天真腦袋裝屎DER 廢死比689可惡百倍
作者:
snane (Clark克拉克)
2015-05-21 20:51:00某樓,法官去評斷啊,原po有說要他來判了嗎
作者: asdf70044 (A7) 2015-05-21 20:54:00
好 這主意不錯 這麼愛廢死 那就主張你來感化 NICE
作者: ogcman (笑談人間) 2015-05-21 21:01:00
真不錯
作者:
becolll (逼酷)
2015-05-21 21:02:00支持